广东政协委员称择校费是乱收费 建议立即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9:08 南方新闻网
广东政协委员称择校费是乱收费建议立即取消
资料图:王则楚

  省政协委员王则楚提案建议今春入学就开始不收择校费

  “巨大的择校费用是压在许多工薪阶层老百姓头上的沉重负担”

  ——王则楚提案

  本报讯 (记者严艳) “择校费应该立即取消!”昨天,广东省政协委员、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在其提案中发出建议,要求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公办学校“择校费”收费项目,广州、深圳两市应率先落实!“在今年春季入学时公办学校就不得对学生收取择校费,在秋季招生中对公办学校取消择校费收费项目。”

  “择校费是权钱交易的恶瘤”

  王则楚在其《关于取消“公办择校”收费项目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巨大的择校费用是压在许多工薪阶层老百姓头上的沉重负担。“人民群众把被歪曲了的、‘自愿捐资助学’的、与入学学位挂钩的‘择校费’,戏称为‘教育改革是把二老逼疯’。”

  王则楚认为,择校费是“权钱交易”在招生工作中的一个恶瘤。起初,教育部门留下部分招生学位,是为了应付政府有关公共部门的权力要求,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变成了筹集学校改造资金的“择校费”,再进一步演变成公开与学位挂钩的“择校费”。最后,为规范其收费标准,由物价局批准为“公办择校”的收费项目。

  “择校费不合法属乱收费”

  王则楚指出,“择校费”使公办学校的自有资金差别扩大,加上政府投入的偏差,使公办学校的差别越来越大,使公办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日益加剧,有违公办教育均衡的政府目标,必须取消。

  同时,该提案还对“择校费”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王则楚指出,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今年国家将重点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除国务院或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批准外,其他部门、省及省以下政府均无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几万元的择校费绝对不是国务院等合法批准的,属于乱收费!我们必须立即取消择校费”!

  “取消择校费应立即进行”

  王则楚表示,我们许多政府部门虽然也承认应该取消择校费,但希望在教育资源均衡后才取消。王则楚却认为,应该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公办学校择校费收费项目。

  同时,公办学校向全社会公布其招生学位数,实行满额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坚决将“捐资助学”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脱钩。(

南方都市报)

  政协委员称广东具备取消择校费财力 应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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