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超生现象值得重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17:15 观察与思考

  十几年前,黄宏、宋丹丹的小品《超生游击队》在火爆了当年的电视荧屏后,也形象地演绎了以往农村严重的超生现象。因此一直以来,人们普遍把目光聚集在中国农民的超生问题上。

  然而,十多年过去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分层的日益细化,超生现象也在发生新的变化——社会生活中已经出现了另一个超生群体,他们利用交纳社会抚养费(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等方式成功地在生育问题上办到了其他阶层无法办到的事。

  他们,就是城市中富有的“超生贵族”。较之目前农村已并不凸显的超生问题,这一现象就有如“热岛效应”一样,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关注。

  超生贵族:不容忽视的城市“热岛效应”

  -观察记者 马小真

  为改善当年险些令人口增长失控的生育高峰,1971年我国开始执行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这项基本国策以其风雨不摧的铿锵脚步伴随着国人迈入了21世纪。

  但是,尽管出生人口数量的确得到了有效控制,却也引发了一系列始料未及的问题—比如从过去的30多年到今天,中国至少已少生了4亿人,这一数字相当于整个欧洲的人口。而随着社会老龄化、一对夫妻赡养四个老人、独生子女社会病等一系列问题的逐级上演,更使得社会上一度产生了“修正计划生育”的呼声。

  虽然呼声似乎很高,但于2007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已明确指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必须稳定低生育水平。同时,国家之前也已明确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亦不会放宽。

  不过,却有一批生活富足的人,本着农业社会的遗风和多子多福的老式生育观念,用各种方式“挑衅”国策,于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个 “超生贵族”群体,安居在城市之中。

  超生等于富人的特权

  金钱等于无冕通行证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被评为“90年代上海十大新景观”之一的古北新区,是上海著名的老牌富人区。在这里居住了7年的程家伟(化名)已经有了一个6岁的儿子,但他与妻子一直都想要个女儿。程家伟有他自己的“皇牌令箭”—那就是他身为瑞士华侨的特殊身份。他对观察记者说,事实上,他的妻子(上海户籍)现已怀孕5个月,而且通过熟人做B超显示,妻子这一胎怀的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女儿。“根据上海的计生法,我们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由此,程家伟说,他非常顺利地拿到了二胎准生证。

  “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多生几个孩子应该是每个家庭的自主选择吧?”程家伟对目前针对富人超生的说法,似乎颇有微词。而且他很明确地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绝对不会排除生养第三个孩子的可能。

  而上海另一位接受采访的安小姐更是非常坦然地告诉记者,因为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她早就缴纳过一笔“超生款项”了。相对住在古北富人区的程家伟,安小姐与她丈夫显然在上海这座华贵之城中算不上是什么富人。但安小姐夫妇却和上海许多收入颇丰的年轻夫妇一样,希望能有两个孩子。

  “没有什么传统影响,只希望能给孩子塑造一个有伴儿的成长环境。”安小姐在儿子11岁的时候,又意外怀孕了。家中长辈,包括他们两夫妻都不想舍弃这个尚未成形的孩子。于是,安小姐为了能把孩子顺利生下来,辞去了外企财务总监的工作,并在家人的陪伴下住到了苏州的亲戚家里待产。在亲戚的安排下,10个月后安小姐在苏州一家市级医院生了个男孩。如今这个超生的小男孩已经5岁了,长得虎头虎脑,成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宝贝。

  “给孩子办户口的时候我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了一通,还交了一笔社会抚养费!”虽然现在安小姐为了这两个孩子的生活与教育,再加上自己还要工作,每天都忙得团团转,但她却认为很值得。“这没什么特别的,在我身边有许多年轻夫妻为了享受人生宁愿成为丁克,可是也有许多人想要更多的孩子。”

  其实不仅是在上海,据记者了解,目前在中国的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富裕阶层(包括名人),两胎或多胎的现象早已为人熟知。有些是为了培养“事业接班人”—资产上千万的商人往往坚持要儿子,而且一个还不够;有些受旧式家庭观影响,认为一户人家总得要有个男孩来延续香火;而更多高收入的现代家庭,则是出于“有两个孩子(而且最好是儿女双全)的家庭更完美”的新生育观念。

  而除却能住豪宅开名车的商人,在城市中想要二胎的高收入人群的职业同样也是应有尽有,并很典型,如影视圈、高等院校、高级商业机构等等。不过,无一例外的是,他们在生育或准备生育多胎的时候,也曾顾及到有关政策,但往往这时候,金钱会成为他们最为有效的通行证。就像杭州一位已准备生育第二胎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就对记者说过,既然要超生,那就要做好“交钱”的准备。如果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那还超什么生呢?

  “超生是富人的特权?这完全是肯定的!”31岁的刘雨佳(化名)是宁波一家知名广告公司的文案策划,非常喜爱小孩,已有一个孩子的她非常羡慕那些拥有两个孩子的四口之家。“虽然我和我先生的年薪加起来已近十万,但就这点钱哪养得起两个孩子啊!现在城市里养个孩子的成本太高了,我女儿上幼儿园一个月就要1千多元,再加上房贷与车贷每个月也要近3千元的支出,哪怕国家放开政策,我们也不敢再要第二个孩子,只有光羡慕别人的份儿了。”

  的确,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多一个孩子就会多一份生活压力,而这份压力更有极大的可能会对孩子家长的事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相反,富裕家庭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说,还能让他们实现中国人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价值。

  但超生真的就是属于富人们的特权吗?这样的现象又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叶国平。叶处长说:“如果说富人超生会对社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那确实有点过火。但富人超生必将会引起社会上较高的关注度,从而波及到普通民众的生育心理,让人们都有一种生育欲望,继而对整个社会的生育秩序产生影响,那倒是肯定的。”

  超生战略层出不穷

  政策法规束手无策

  杭州市某街道计生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在谈到富人超生问题时,感慨颇多。这位从事了近20年计生工作的女士对记者抱怨说,许多超生的富人就是用多种手段和方式与政策玩捉迷藏。而现在提倡文明执法,尽管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合法的,但其难度并不亚于以前的计生罚款。

  “尤其不能忍受富人嚣张傲慢的态度。”这位女士告诉记者,早前有位男士,因妻子怀孕(第二胎)而多次被街道计生办事处的计生人员征收其迟迟未上交的社会抚养费。有一天当计生人员再次上门做其工作时,他竟从皮夹里抽出一张银行卡扔到计生人员身上,并狂妄地说“不就几万元钱吗,这里有十万,你们都拿去好了!”

  “别看这些人有钱,说话又牛气冲天,可真要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大都需要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做工作。”

  在采访中记者获悉,这样的情况在许多城市都有存在。而一些所谓的富人、名人们,他们既想多生孩子,可又不想交纳社会抚养费,于是大多数人就与政策法规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已有一个7岁孩子的张红(化名)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部门经理,收入颇丰,她与在机关工作的丈夫在经济发达的南方城市中过着非常优裕的生活。可惬意的生活却并未让他们知足,原因就是孩子太少了,小家庭不热闹。于是有一天,张红夫妇俩“突发奇想”,决定再生一个孩子。但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们也很清楚违背国家法规会给他们造成怎样的影响,尤其丈夫还是个甚有前途的国家公务员,更不能“以身试法”。这样的现实摆在他们面前,已不仅仅是单纯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了。

  最后,张红夫妇终于想到一个极不“厚道”的两全之计—他们通过关系,弄到了一张孩子有先天性疾病的证明,于是顺利地怀上了第二个孩子。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来看,张红的第二胎显然是合法的。

  据记者了解,像张红这样通过伪造证明来生育第二胎的,目前有不少。而为了达到超生目的,不少人采取的方式更可谓“五花八门、无其不有”—如有的利用高科技,用找人代孕的方式来超生;有的假离婚,让超生合法化;有的花钱“买”二胎准生证;有的伪造第一个孩子是收养的证明;还有的甚至借出国机会在国外生育,令孩子自动获得外国国籍以规避国内计生政策……

  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一些城市的高档社区内,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住户有不少。社区的标志成了一道高高的“法外墙”,屏障了当地计生委的调查工作。

  以上这些事实很显然地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经济处罚对富人超生现象似乎并未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同样,行政处罚更无从谈起。对此,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的吴春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遗憾地表示,目前尚无法律条规来对富人超生现象刑罚。因为刑罚只是针对于那些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人,而对于超生,涉及的应该只是一种有关伦理道德的个人行为。如何解决这个目前较为突出的社会现象应该警慎,若不然,重典重治不但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反面可能将法律陷于尴尬的境地。

  不过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今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已提出明确要求:“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当然,如何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公众将拭目以待。

  超生折射系列社会问题

  人口和谐需要共同维护

  对目前社会上受关注度较大的富人超生问题,以及2006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杨魁孚以政协提案的形式提出的“对富人、名人超生现象要给予足够重视”的提议来看,目前社会人口问题仍然很严重。与此同时,超生现象所折射出的系列社会问题,同样不是耸人听闻。

  一方面是富人、名人们凭借经济实力,逾越政策设置的障碍,让超生在无形中成为他们的“特权”。而一旦成为特权,又势必会给普通人带来公平感的丧失、情感上的倾轧,以及对计划生育合理性的质疑。

  比如前不久记者得知,在杭州城西一小区内,从事

化妆品代理生意的江某于4个月前超生了一个男孩。由于婴儿总是闹夜,于是便有几个邻居联名投诉到物管,说婴儿深夜啼哭影响了他们休息,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江某的二胎系“非法超生”。经该小区所受管辖的计生委上门调查后,证实江某新生的孩子确系超生,并且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江某不但为此缴纳了一笔为数不小的社会抚养费,同时还被计生人员批评教育了一番。

  事后,江某对记者说,其实他知道是谁在背后举报他。因此,江某和几位被他列为“嫌疑人”的邻居之间的关系一下子搞得非常僵,甚至还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几次架。

  “我生二胎碍他们什么事了?”江某似乎挺委屈,认为自己既然交了社会抚养费,也就尽到了社会责任,同时也合理合法了,但他想不明白邻居们为什么还老爱在私底下拿他的“超生”嚼舌头。但与江某同一小区的郑某却对他意见挺大,他曾悄悄对记者说:“有钱也得遵纪守法啊,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不是江某他有几个钱就可以例外的!”

  显然,江某的超生行为对郑某及其他一些小区住户来说,产生的心理冲击是不小的。有钱人可以买车买房甚至还可以“买”二胎,这让别人看在眼里难免心酸酸牙痒痒。

  因此杨魁孚认为,虽然在目前中国,富人只占少数,但他们的生活在社会上却有极大的影响力,亦很容易对普通民众造成示范作用。如果长期放任富人超生,人为使得财富数量、声望值与人口出生量成正比,人口出生的“两极分化”情况必将严重,并会由此造成社会局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同样,也有专家认为,富人超生越受社会关注,就越能引起整个社会已经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不仅会给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从而也会破坏政策条规的公正与平等。

  另一方面,前阵子已有报道指出,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增至15亿左右,其中,男性人口将比女性人口高出3千万。这一数据同样折射了一个与超生现象共同存在的潜在问题—那就是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偏离正常范围给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后患。

  与此同时,人口素质、结构、分布与人力资源开发等问题相互交织,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庞大,就业人口高峰造成就业压力持续增加、养老保障需求增长等问题将更严峻地考验社会,并也都将进一步加剧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

  时代的发展对计划生育工作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用“理性的本能”,让人类的正常生育秩序不被打乱,同时,也应让先进而文明的生育文化理念来促进人口的和谐发展。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把在基本国策面前一律平等,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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