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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廉能委员会认定马英九没有贪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12:5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台北消息:中国国民党廉能委员会已认定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特别费”案中没有贪污侵占行为。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去年11月自请国民党廉能会对他的“特别费”案进行调查,廉能会随即组成6人调查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详细调查及会商后,日前达成共识并形成报告结论。 调查报告认定,马英九并无贪污侵占行为。他在8年市长任期内公益捐款68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已超过其1500多万元的“特别费”总数。 2006年8月,民进党籍“立委”以马英九违规使用“特别费”为由前往“查黑中心”告发。随后,“查黑中心”展开相关调查,约谈马英九,调查重点是马英九每月34万元的“特别费”中,单据核销的支出是否有核销单据以及名实是否相符。 目前,马英九“特别费”案仍在侦查中,仅有前台北市府秘书余文因涉嫌伪造文书遭列被告交保。 中国国民党廉能委员会于2006年1月成立,其监督对象是中国国民党中常会通过的提名人等。廉能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包括6名非国民党籍委员与5名国民党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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