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公路“2·11”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为11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5:14 扬子晚报

  12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交警总队获悉,沪昆高速公路“2·11”事故当场造成10人死亡,一名重伤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死亡人数已上升为11人。

  2月11日,在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樟树段,因大雾有82辆汽车在4公里路段内发生22起撞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故7起,其中死亡1人事故5起,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3人事故1起,另有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共死亡11人。

  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尽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举一反三,认真总结教训,研究和探索恶劣气候条件下高速公路运行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省长吴新雄11日晚上赶到事故现场,看望受伤人员,指导事故处理,并就伤员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2月12日上午,江西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事故发生地为几条

高速公路的交会处,日常车流量较大,春运期间更加繁忙。受此次事故影响,江西境内几条高速公路的通行都已受到一定影响。交警等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克服困难,加紧清理路面、疏导交通。目前,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樟树段已经恢复通行。2月12日,交警等部门计划出动起重机,将此次事故中冲下高速公路的几辆大货车吊上公路,届时高速公路还将封闭一段时间。记者周伟、陈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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