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开发后博弈三方各有苦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景区开发后博弈三方各有苦衷
椽村的一份告示让身怀绝技的孔庆年(左)和徒弟李连炎(右)“下岗”呆在了家里。

景区开发后博弈三方各有苦衷
攀岩是燕岩吸引游客的招牌节目。(资料图片)

  县旅游局:

  景区属国家资源年收68万元

  怀集县旅游局副局长敬祖勋有不同的看法:“2003年我们和南湖国旅签订合同,以68万元的价格成交,转让了燕岩风景区15年的经营权。但实际上这笔数目是很小的,南湖国旅应该和村民协调好,分一点钱出来给村民,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九牛一毛。另外,风景区的资源本来就属于国家,国家有调配这个资源的权力。景区内居民靠山吃山,生计第一的思想是不对的,我们现在只能慢慢地去说服和劝导。想让县里和镇上以及村民形成共同的利益体,共同分成,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现在已经在积极地促进协商,一旦他们达成协议,年前也就可以看到攀岩表演了。”他说,村长总是打电话给他,追问钱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手。

  对于攀岩项目,他并不是很支持:“必须要寻找新的项目,作为替代,因为现在两个师傅的技艺得不到传承,以后风景区就少了很重要的主心骨。可以将攀岩发展成为一个体育竞技的项目,这样就不会存在现在这种人身安全的问题。”

  初步协议:

  南湖每年付给村里7万元

  在景区大门外,有些拿着名片的人,偷偷地凑近记者,要求带记者进去,在游玩景点之后出来再付给他们略低于门票的酬劳。这就是所谓的专业队伍,他们是这里的村民,可以凭借自己的“特权”带游客进去。马桂兰告诉记者:“稍微有些觉悟的游客,都会觉得怎么到这么一个不安全的地方来了,这让游客很没有安全感。”

  马桂兰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已经没有攀岩活动,在南湖国旅的广告中,仍然会打出这个项目,因为它实在是很吸引游客。但在燕岩风景区门口偌大一个停车场,我们没有见到一辆旅游车:“因为没有攀岩这个项目,很多游客来了之后都会和我们理论,要求退票,这种事情在前一段时间已经太多。”记者看到,用来攀岩的竹竿已经全部撤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在我们离开景区的时候,终于见到了一辆旅游中巴,景区显得冷清了不少。

  3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南湖国旅和椽村基本上已经达成了初步协议。南湖国旅每年付给村里7万元,其中3万元是攀岩师傅的工资。并且承诺,春节前一定可以看到攀岩表演。对于游客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景区开发后

  原著民利益如何保证?

  在被罚款和开除村籍的压力下,孔庆年和李连炎“下岗”了,这并非偶然。

  椽村和南湖国旅的利益争端已经由“肉搏”变成了“冷战”。村民控制住了两位攀岩大师,就控制住了整个景区,也就掐住了

开发商南湖国旅的“咽喉”。

  南湖国旅开发燕岩,无疑给这个景区带来了知名度、商机、就业等。燕岩在发展旅游的初期,村民也不怎么要求分成利益,当旅游业红火起来,村民突然发现,自己身边藏了一块香饽饽。这是老祖宗留给自己的基业,自然也应该参与分成,而现在只拾到了开发商的一点点“牙慧”。

  博弈三方各有各的苦衷

  南湖国旅曾说气话,要撤出此地的开发,但仔细想想,巨大的前期投入,不可能就这样轻易放弃。怀集县政府和桥头镇政府发现事情比想象的要复杂。事实上,旅游公司和开发商签约合作过程中,政府应该行使管理权,范围包括规划监督、执法、检查、行业管理、资源收益、环境管理、社会协调等方面。

  村民、旅游公司、当地政府三者如何分配收益,是问题的一个关键,这无疑对固有的利益分配机制提出了挑战。村民认为老祖宗留下来的地,本来就应该有使用权,开发商在这里赚了钱,就应该分给他们一部分。

  开发商觉得,合同是跟县里签的,我们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现在村里有不同意见,应该由政府来协调解决,但事实上这些工作都要自己做,加上村民难以沟通,开发商的日子很不好过。

  而政府始终认为燕岩风景区本来就是国家资源,有权力调配。况且引进旅游公司之后,桥头镇的旅游确实火红起来了,村民从实际经营中已得利巨大,旅游带动村民脱贫致富,村民再提更多的利益要求,是无法接受的。而开发商也从中获得利润,反哺一些给村民也是应该的。

  村民利益应得到保证

  “村民的利益应该得到保证,甚至应该优先发展。”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彭华说。“现在看来,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村民获得的利益是非常少的。”

  “我曾经提出‘三重效益’的观点:在开发过程中,应该是政府、开发商和村民三方受益。可取的方法是:首先对原著民进行资源补偿,其次应该促进当地社区的发展,比如说可以修建商贸街,开辟几个地方给他们经营。村民常常被认为由‘民风纯朴’变得‘奸猾狡诈’而备受指责。其实,村民向开发商提出补偿是作为理性人的‘利益觉醒’,是无可厚非的。”

  “在景区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当地村民该有哪些权益,这些权益应如何得到保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现在资源的权属究竟是国有、村民集体所有,还是承包给村民个人使用是认定政府是否越位行使职权的关键,这方面的法律界定还很模糊,并没有确切的规定。”彭教授说。“虽然法律上没有界定,但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应该以原著民的发展为基础,要考虑给他们一个出路。”

  对于现有的解决方法,他认为:“要因地制宜,没有统一的模式,但总的来说,应该兼顾村民的利益。有的景区现在采取股份制形式吸收当地村民的人力和物力搞开发,是个很好的尝试。开发商、村民、地方政府各占一定份额的股份。开发商的投资、社区居民的资源、地方政府的管理协调有机组合,可以较好解决这个问题。”

  旅游公司开发景区成为一个趋势

  旅游企业由“一条腿”改为“两条腿”走路 但村民利益问题对这一模式提出挑战

  像南湖国旅这样的情况并不少,旅行社在这几年掀起了一阵承包景区的热潮:2003年,怀集燕岩首先被广东南湖国旅相中,该旅行社凭借其资金实力及营销优势,很快便推出了新产品“世外桃源”等景点,随后,又继续物色到德庆县盘龙峡与金林水乡景区。

  2005年,广东南湖国旅拿到盘龙峡、金林水乡景区的经营权。2006年,广东中旅投资15亿元整体开发韶关大丹霞景区后,其旗下的广东中旅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又拿下了连山县10平方公里的大旭山和3平方公里的鹰扬关两大景区。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彭华说:“旅游公司承包景区是一个趋势,这是一个行业的转型。以前旅游公司只是通过组织服务,被动地获取一定的中介费用,这其中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少。从产业链上来看,以前它只是产品的组织者,现在还是产品的开发者,减少了中间的环节,获取了更多的利润,具有灵活性。”

  彭华说,“至于南湖国旅,最先迈出这一步,从战略上来说,是正确的。但作为旅游开发的新手,它也应该和政府、村民处理好利益关系,它还需要作出积极的努力。”

  怀集县旅游局副局长敬祖勋说,“眼下旅行社风险越来越大、生命力十分脆弱。旅行社投资景区建设,一方面可以经营景点,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客源,使旅游企业由原来的‘一条腿’改为‘两条腿’走路。这样能使企业拥有一个核心旅游产品,也能加快景区开发建设。”

  “南湖国旅和怀集政府的合作在全国是一个首创。有些事情还在摸索着去做。旅行社与当地合作,采取的模式是实行‘三权分离’,国家拥有风景区的所有权,政府或政府授权旅游局行使管理权,投资商行使经营权。”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认为,燕岩风景区的风波也对这一模式提出了挑战,如果在开发景区过程中,不能够处理好和当地村民的关系,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很头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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