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烟花爆竹出意外最高可获5万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4:5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袁鉴)昨日,市安监局介绍,我市主城九区实行烟花爆竹强制保险制度。市民按规定燃放爆竹,造成燃放者或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将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限额内予以赔偿。

  强制保险由零售点埋单

  “重庆市民不用花一分钱即可享受强制保险的保护。”据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我市主城九区1597个烟花爆竹零售点,都进行了强制保险。市民只要是在限定时间、限定区域,燃放限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爆竹伤人索赔最高5万

  昨天,市燃放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后应及时找到销售商,并准备好包括索赔申请、事故情况说明、赔偿项目清单、责任认定证明、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证明及付款凭证在内的6份材料,提出索赔申请。承担今年烟花爆竹险的大地财险公司重庆分公司透露,按照条款,每次事故限额赔偿5万元,人身伤亡最高为4.2万元,财产损失8000元。相关新闻

  烟花爆竹质量合格率仅25%

  本报讯(记者 韩艳)昨日,我市工商部门公布了今年一季度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测结果,其合格率仅25%。目前已对不合格品进行清查和强制退市。

  本次监测共抽样检测了四川、湖南、江西3省的13户生产者生产的40组样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药种、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引火线要求、单个筒体壁厚、内包装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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