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关注普通百姓生活 房价反腐等成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08:16 法制日报

  中国普法网“两会”热点调查显示,控制高房价、反腐败、社会保障以及医疗问题成为公众当前最为关注的四大议题,这四大议题中除了反腐败一项是和民生问题间接相关外,其余诸项均为与普通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

  从上海市的代表、委员建言“职工收入应与经济增长同步”,到湖北省政府“承诺十件实事九件涉农”;从黑龙江省政协委员提出医院应该“以患者为中心”、“医生围着病人转”,到浙江省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机制”;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呼吁“从源头上治理药价问题”,到重庆市人大代表提出“高科技应从‘庙堂’走向百姓”、再到江苏省人大代表建议“高速公路长假不收费”等等,无不显现出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迫切的心情,足见全社会对民生、民情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

  毛剑平

  

房价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353件,最受公众关注的就是如何控制高房价问题

  据北京市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平介绍,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353件,有关民生的话题占到了议案总数的1/4,主要集中在医、食、住、行、保5方面。从看病难、看病贵到食品卫生安全,从房价、物业管理到经济适用房到城市交通体系,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到郊区农民的医疗、养老保险,凡是关系到市民生活的问题都在代表的议案中得到体现。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就是如何控制高房价问题。

  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文华建议,经济适用房建设应合理布局,可以借鉴国外“社会住宅”的概念来建设经济适用房。比如政府购买商品房的35%,给低收入者一定补贴后购买,让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混居,享受同样的住房品质和社区环境,同等享受社区周边的学校、医疗等设施,可以节约成本。

  近年来,全国各地房价持续走高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特别是经济适用房,普通百姓很难买到。以北京为例,自2000年以来,每年新建住宅面积在2000多万平方米,但经适房的建设面积每年只有200万平方米,还不及总量10%,数量远远不够。

  针对这种局面,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任志强日前在北京市政协会议上建议,经适房的建设、使用和回收要实行“内循环”,即政府对低收入者,保障其有地方住,而不是帮他把房子变成财产,应避免经济适用房成为商品房,应只给居住权和部分产权。他建议,不能给使用者全部产权,可以由政府提前购买全部产权,再租给符合条件的使用者,最后再卖给政府。另一种做法是政府和市民共同拥有产权;还有一种做法是政策性租赁房,政府贴息贴租。据了解,北京市拟于今年进行住房普查,为政策的实施做铺垫。

  在江西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农工党江西省委就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提出提案,认为廉租房工作应该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结合起来。提案建议建立透明的家庭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将住房居民的工作年限与住房管理挂钩,申请租住条件与职工家庭收入相关联,确定档案人应享受的住房等级(如租房、加租房和购房等);区别房租制度等等。

  反腐败

  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反腐倡廉举措,也应当讲究“可持续发展”

  由于震惊全国的社保基金大案,上海市两会的主题就具有明显的“反腐败”特点。

  “去年查处的社保资金案给我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有多名政府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涉案,案件涉及资金数额大,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我们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深刻进行反思。”这是上海市市长韩正代表市政府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话,令人印象十分深刻。同样令人欣慰的是,韩正表示:社保违规资金已依法、合规、安全、足额收回。一份总共39页的工作报告,回顾2006年的工作成绩仅用了9页,整整30页都用来说明2007年的工作要求。上海政坛的风气,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反腐才刚刚起步,千万不能因为会议结束就成为一张‘空头支票’。”“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反腐倡廉举措,也应当讲究‘可持续发展’。”上海市一些人大代表预计,继“社保违规资金足额追回”成为上海“两会”议政焦点后,反腐倡廉的话题还将在坊间“当红”很长一段时间。

  来自民革上海市委的王卓贤代表表示,待“社保案”最终结案后,对执政党和政府来说,反腐之路,依旧很长。他认为,眼下一方面需尽快完善政府各项公益性基金的监管机制,与此同时,官员的道德素养也亟待提升。他说,后者与前者一样迫切。

  上海市政协委员段祺华准备专门就社保案写一个提案,他建议政府部门在作出带有重大社会和经济影响的决策时,必须聘请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列席本次上海“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彭镇秋献策:反腐败还需从“源头”抓起,那就是要从干部任用之初,严格遴选、定期监督,进行法治培训,并扩大公开述职的范围,甚至可强制其公开收入情况,以此预防职务犯罪。“有权力的地方,就应当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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