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7:03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受国务院委托,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就业促进法草案作了说明。他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7亿多人,比1990年末增加1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人。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需要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相关报道见四版)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已于2006年10月10日在北京签署。条约是我国与越南、老挝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批准条约有利于维护中越老三国国界交界点地区的稳定,有利于推动我国与越南正在进行的陆地勘界工作,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我国同越南、老挝两国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我国的利益。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的议案作了说明。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做准备。按照会议通过的议程,今天的会议审议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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