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去年判处五年以上刑事罪犯3091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7:03 北京日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4513件,办结384271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782.4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9.2%和35.22%,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效,为首都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强化刑事审判,全力维护首都稳定

  刑事审判认真贯彻中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0355件,判处五年以上严重刑事罪犯3091人。一是坚决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等案件的审理,维护了首都安全。二是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认真审理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大要案,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四是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后死刑案件的质量,对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实行开庭审理。五是在严惩严重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预防和减少犯罪。对未成年罪犯适当多适用一些缓刑;对拟减刑、假释的人员实行到监管场所就地听证、公示制度,确保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办理。

  二、强化民事、行政审判,促进首都发展

  全市法院把化解矛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通过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民事审判,努力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49317件,同比上升5.21%。一是高度重视与百姓生计息息相关纠纷的处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正审理农村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村和谐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认真审理与首都发展紧密相关的案件。对金融类案件的稳妥处理,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司法保障;对公司、企业和涉外案件的妥善处置,促进了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优化了首都投资的法制环境。四是围绕建立创新型城市,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为激发和保护创作主体的创作热情,公平处理了大量职务发明、职务作品等权属纠纷;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在部分基层法院增设了知识产权审判庭。

  (二)加强行政审判,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审判立足于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既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妥善处理奥运环境整治、道路改造等引发的案件,注重纠纷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确保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认真审理退休及下岗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金、工伤认定等案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力度,平稳解决了大量行政争议。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5414件,同比上升13.6%。

  (三)强化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在平复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一是将调解贯穿到诉前、审前、再审各个环节和民事、刑事、执行各个领域,尽最大可能化解纠纷。二是从案结事了出发,创新调解机制。三是努力探索司法调解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全年,通过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和主动撤诉的案件已达全部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3.74%;法院调解和经法官做工作当事人和解而主动撤诉的案件,也已达全部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总数的55.15%。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通过工作实效,践行司法为民。

  (一)不断完善为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全市法院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发展司法为民的新举措。一是为方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起诉,一些城区法院在居民区设立立案点、试行预约上门立案。二是对当事人到庭诉讼不便的案件和对群众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等,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一大批案件实现了“当地审、当场调、当庭结和当时执”。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准确适用法律,对11名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标准,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已达22796件,同比上升100.42%。

  (二)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减少矛盾纠纷

  为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帮助当事人依法理性处理利益冲突。一是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反映诉求。采取“送法下乡、下基层”和充分发挥庭审教育功能等方式,促进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全年共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120次。二是许多法院主动与街、乡建立民事纠纷事前协调、沟通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三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注重通过涉诉信访案件,发现审判、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改进工作;同时,推进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年,高级法院群众来信、来访同比分别下降15.58%和21.01%。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执结案件109157件,执结标的金额380.16亿元,同比上升21.26%和24%。一是深入开展以金融案件为重点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着力执结了大批涉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企业改制、奥运场馆建设拆迁等案件,及时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推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三是探索对特困群体实行执行救助。高级法院与市民政局会签了《关于解决执行难案件中困难人员生活救助问题的意见》,对被执行人因服刑、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履行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由法院协助申请执行人向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待遇或城乡低保待遇,为从机制上保障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切实改进工作,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从影响案件质量的环节入手,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加大案件评查、抽查力度。许多法院建立案件质量网络分析平台,将评检结果在法院内部网上发布,供审判人员借鉴;高级法院加大了对案件中存在问题的指导力度,注重分析成因,提出解决对策。二是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在明理释法上狠下功夫。有的法院尝试法官判后解读制度,既对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又给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三是依法接受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力度,对13712件重大、疑难案件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陪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84件,依法改判20件。

  (二)加强审判指导,确保司法统一

  随着首都经济的发展,新型、重大、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全市法院加大了审判指导的力度。一是继续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全年编发《北京法院指导案例》113期,以指导各法院就类似法律问题的适用。二是针对容易发生司法尺度不统一的劳动争议、汽车消费贷款等案件,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理。三是围绕急需解决的共性问题确定了31项重点课题,加强调研,通过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确保司法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司法行为

  全市法院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每一司法环节和行为都有章可循。去年制定的首都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全面涵盖当事人权利保护、司法行为的规范、促进文明司法等领域,高级法院在将该《规范》下发全市所有审判人员认真执行的同时,还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主动接受监督。各法院还针对本院影响工作效率和对当事人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切实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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