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1:07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广东省政协原常务副主席刘维明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材料显示,1992年,刘维明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刘建中谋利益6171万元。此外,经刘维明向广东省粮食集团有关领导打招呼,集团于1993年3月至2002年11月先后多次以合作开发的名义,提供给刘建中的中威公司共计9942万元开发资金。至案发时尚有9840.18万元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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