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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明严重违纪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8:57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李亚杰 邹声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8日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广东省政协原常务副主席刘维明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1992年至2001年,刘维明利用职务之便,应其儿子刘建中的要求,向深圳市、罗湖区有关领导打招呼,向广东省粮食集团有关领导打招呼,为其儿子谋利,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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