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商业银行收年费属于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1:06 城市晚报

  “商业银行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乱收费。”民建广东省副主委、省地震局副局长刘昌谋准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由国务院审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宣布其与商业银行法第50条相抵触而无效。同时建议有关政府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尽快制定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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