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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物权法意义在于为创造财富提供保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0:05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这次两会将审议两部重要法律,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两会三人组另一位记者宋云天,围绕这两部法律,找到了一个人和一家企业。这个人,被称为“物权法提案第一人”,这家企业,则是改革开放后被批准成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他们,可以说见证了这两部法律的历史背景。 在工商联政协委员的驻地,记者见到了正与其他委员商量今年两会提案的王翔。一直以来,王翔被称做“物权法提案第一人”,他六年前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尽快出台物权法的建议案》,是政协最早收到的关于呼吁物权法出台的建议案。多年努力之后,《物权法》草案终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现在的王翔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政协委员王翔说“今年我还是觉得很轻松的,我觉得通过没有什么问题,而且会高票通过,我是这么认为的” 王翔还表示,目前社会上对《物权法》的认识依然有一些误区,其实物权立法的根本意义在于为创业和创造财富提供制度保障。 政协委员王翔还提到:“就是你合法的诚实的劳动,你来创造社会财富,那么要有一个法律来保护你这个创造性和你创造的这个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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