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主导权的角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12:58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2004年8月1日,央视下属负责数字电视业务的风云传播有限公司宣布,8月9日由央视制作的两个奥运频道、两个影视剧频道、一个音乐频道和一个世界地理频道正式面向全国开播。但迄今为止这些付费频道只在上海、重庆、福建等几个少数地区实现了落地。更令央视尴尬的是,就在其眼皮底下的北京,有机顶盒的用户也无法接收到央视付费频道的节目。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据知情人士介绍,是因为央视和北京歌华的利益争执不下。央视与歌华之争实质是争夺产业链主导权,“一旦开始运营,就不仅仅是分成的问题,从长远来看,这是将来谁在数字电视产业里占主导地位的问题。”像歌华这样的网络商一旦通过机顶盒观察到了用户的收看数据,能够了解观众的喜好,并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库,就会变得相当强大,并可以此要挟央视这样的平台商。从战略层面来看,央视当然希望能掌控第一手的数据。

  在以上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国内目前广电体制下存在的问题,歌华作为网络商,手中拥有网络,但没有内容制作能力。央视实际上是作为网络商和专业内容提供商的一个中间平台,它拥有一定的节目制作能力,可以称之为平台商。在国外,平台商和网络商是合二为一的,但在国内,正是因为平台商的出现导致了竞争形势的复杂,因为平台商和网络商都有自己的利益所在,而且都希望能控制终端(即最终用户),使得

数字电视的推进速度大大放慢。

  据了解,在国外,一般电视的产业链只分为频道商和网络商两级,网络商和平台商是集于一体的,中间没有平台商。而网络商的整合是完全市场化的,政府只规定做内容的公司不能做播出口,电视台也只能播,不能拥有版权,不能做节目,越界就是违法。比如在美国,10年前全国有线电视运营商63家,到现在为止已经不到30家。其中前10家占了美国有线电视市场90%的份额,前3家占了美国有线电视市场70%的份额,第一家公司占了美国电视市场30%多的份额。对内容商来说,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覆盖全国的范围,覆盖得越大成本越高。这种产业链模式决定其内容商和网络商的利益关系是相互依赖的,他们的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用户数最大化。

  而在现行体制下内容提供商不能绕过平台商和网络商直接打交道,在网络商控制终端的情况下,内容提供商和平台商永远不能直接接触到用户层面。内容提供商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自己的节目,不了解用户的喜好,当然就不敢做大的投入。另一个更加严峻的事实是,中国的网络商都是各自为政,全国有多少个城市就有多少独立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换言之,全国共有一千多个城市,就有一千多个网络商,平台商当然不可能和一千多家网络商谈,但节目制作后又是以通过播放面积最大化来摊低成本的,现实的情况明显阻碍了数字电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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