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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作建房可降低房价3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6: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引题)人大代表李明建议政府鼓励个人合作建房 (主题)个人合作建房可降低房价30%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夏杨、李宜航、王雷、张军、陈晓鸿报道:“现在房价这么高,独让开发商谋取暴利,怎么不允许个人合作建房呢?”昨晚,来自广东湛江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已经作了调查,个人合作建房可以降低房价30%。 李明说,早在1844年,英国就开始有个人合作建房。 “在我国30多个大中城市,已经有人发起个人合作建房运动。”李明说,政府应该鼓励个人合作建房,但目前相关法律还是空白。 李明说,个人合作建房是保障居民获得住房的有限供应途径;有利于降低投资带来的金融风险;合作建房者相互认识,有利于小区的和谐。 她建议,国家应该通过行政立法,允许和鼓励城市居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规范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和登记程序,确认个人合作建房的市场主体地位,将个人合作建房纳入法制轨道。同时,规范个人合作建房行为,确保个人合作建房的非盈利性质,防止变相为新的房地产开发。 李明还说,政府应该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支持个人合作建房的发展,允许商业银行为合作者提供房屋建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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