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立法向恶意欠薪问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20:11 深圳卫视

  5.文稿标题:人大代表建议立法向恶意欠薪问罪【民生话题】

  文稿作者:汪小敏,王涛,康晓明,詹丽清,罗垠,黄启明,张玉涛

  写稿日期:2007-03-11

  【导语】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数据显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中有近七成都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能够让农民工按时、足额地拿到劳动所得,是切实保障他们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在刑法中增加“欠薪逃匿罪”的议案,建议对拖欠工资的行为采取强有力的制裁措施。

  【正文】在北京木樨地的一家建筑工地旁,记者碰到了五位来自四川

南充
装修
工人,这位农民工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记账单,记载着从2006年11月份至今,他被拖欠了两千多元的工资。

  (采访:农民工 我一直给他打电话,他就一直推,他推到过年。问:现在打过去他怎么说呢?电话已经停止使用了,换号了,找人找不上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收这个钱了。)

  对于讨薪的艰难,五位农民工都有深切的体会。

  (采访:农民工 (被拖欠情况)多了,干我们这行的应该说,最严重的就是找人,你人去少了 他还打你,修理你。问:以前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有,去年他们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遇见过,就是在望京这边,我们去干了差不多十多天,最后干完我们去要钱,他不给,还把我们的人打伤了三四个。)

  农民工们非常希望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能把他们的心声带到两会上去。

  (采访:希望他们能够解决我们农民工,今天随时到某个地方去上班干活,干了活能够把钱拿到手里,揣到兜里我们就放心了。)

  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举行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来自安徽省的人大代表童海保向记者阐述了他带来的一份建议,希望能在刑法中增加‘欠薪逃避罪’,重点打击欠薪后逃匿、转移资产等恶意欠薪行为。

  (采访:欠薪了以后应该给人家,但是如果就是不给,就出现这种“老赖”,有这种老板,无视民工的利益,无视于最低阶层人的利益,怎么办,我们希望《刑法》,这个最强有力的后盾来解决和保护农民工和这些弱势群体的欠薪问题,增加这样的条款对于惩治这些老赖,保护这些弱势群体,增加我们这个社会的和谐因素是有借鉴意义的。)

  其实,早在2005年和2006年,来自广东省的人大代表方潮贵就曾经提出在《刑法》中增加“拖欠工资罪”的议案。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在全国首创了行政和司法联动,2006年初,一批恶意欠薪者被刑事拘留,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在广东省内推广,对此方潮贵非常赞同。

  (采访:在全省推广行政司法联合打击欠薪行为以后,去年比前年的欠薪行为下降了11%,说明这个做法还是有效果的,更加坚定了我再次提出这个议案的信心。)

  (记者现场:追究欠薪逃匿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就会给恶意欠薪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对于多位人大代表的建议,目前全国人大正研究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欠薪逃匿罪,追究欠薪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深视记者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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