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国:加快“循环经济法”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3:4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胡红伟)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青啤公司总裁金志国建议,国家必须加快“循环经济法”立法步伐。

  金志国认为,循环经济是以再利用和资源化为行为准则的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只有加快“循环经济法”立法,才能缓解我国当前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矛盾。

  金志国称,2002年6月29日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预防污染的法律。他认为,2020年我国GDP将实现翻两番的目标,若按目前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负荷将增加4-5倍,国家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将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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