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秀云:挽救流浪儿童就是挽救未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8:5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张莉报道: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尚秀云提交了《建议加强对流浪儿童的管理 尽快出台流浪儿童救助办法》的提案。提案介绍说,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兼具救助性、福利性和管理性的工作。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预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点,保护是根本。

  流浪儿童的大量存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和谐音符,日益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和管理秩序,流浪儿童还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控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成为“黑社会”的后备力量。提案指出,流浪儿童大部分处于“问题儿童”的危险边缘,极易蜕变为犯罪群体,应该引起各部门的密切关注。

  一,近几年来,流浪儿童问题在我国城市地区日益突显。

  民政部门的统计显示,我国各地民政部门每年救助的流浪儿童多达15万人次。截至2006年2月,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仅两年多的时间里,就救助了1800多名流浪儿童,其中重复救助的多达250人次。在这些被救助的孩子中,70%属于乞讨,10%盲目进京打工,10%由于身体、智力有缺陷而被抛弃,10%则是和家里怄气临时出走。他们中的80%来自农村,年龄基本在10岁至16岁之间。

  这些流浪儿童离开监护人,流落街头,再加上年龄小,文化程度低,生存能力差,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生活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成为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多以乞讨、捡废品、打零工为生,还有一部分靠小偷小摸或者给人贴小广告、卖花儿、卖假光盘、假证件生活。

  二,加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力度是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

  近年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的外来流浪、残疾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例在逐年急速增长,2004年占7%,2005年占13%,2006年增至15%。审判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表明,很多流浪少年是被犯罪嫌疑人以租或买的形式控制,逼迫他们进行乞讨,不仅生活上得不到任何照料,身体上的疾病更得不到及时救治。为了尽快收回租、买孩子的成本,获取更大暴利,这些犯罪团伙采用拐卖、殴打等方式强迫他们进行乞讨,甚至强迫未成年人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更有甚者利用毒品控制,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许多流浪儿童正是在这样的严密操控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长期受犯罪团伙的控制,耳濡目染,由被操控变成操控他人的人。近日被公安机关打掉了一个特大操控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这个团伙的头目在童年时就曾经有过被人操控犯罪的经历。

  这些流浪未成年人的流浪乞讨往往是跟犯罪交叉在一起,如果不加强对他们的救助和矫治,他们长大后就可能成为惯犯、累犯,严重危害社会。所以作好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长期的审判实践告诉我们,打掉几个犯罪团伙,或者判处多少个犯罪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最有效的措施在于从源头上对这些流浪儿童等的救助和矫治,和对他们的解救和教育。

  针对以上问题,提案提出了如下建议:

  1、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北京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条例》,成立市、区两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以社区和村为单位,对孤儿、辍学生、无业在家的闲散未成年人、无人照料的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等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制定和完善对这些重点未成年人群在抚养、监护、教育、管理和救助等方面的政策。

  2、建立“判后救助专项救助基金”,以帮助流浪、孤残未成年人返乡、康复、复学、就业,为其能够平稳地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3、以社区为依托,推进家长学校和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管理和法制教育能力。应当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

  4、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和黑恶势力,研究制定各部门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流浪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不管是什么原因使他们流浪,他们都是最值得全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我们坚信:献出一片爱心,就是增加一个希望;挽救一个流浪儿童,就是挽救一个人的未来。

  (尚秀云: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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