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出面纠正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6:29 中国青年报

  侵权赔偿额度偏低

  消费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也导致了侵权赔偿额度偏低。武高汉说,消法规定,假如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额度在购买价格的基础上向上增加1倍,也就是3元买的一瓶矿泉水可以赔6元。

  但是,国外已经不是这个概念了,在国外叫最低赔偿制。你用3元买的矿泉水,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受到损害,会有一个最低赔偿金额。在美国,该金额为200美元。美国夏威夷比较富,最低赔偿的标准是1000美元。在比较穷的地方,最低赔偿额度也有35美元。

  还有一个案例,美国消费者花4000美元买了一辆汽车,维修时发现它重新喷过漆,于是把经营者告上法庭。按照中国消法规定,也就是赔8000美元。但美国法院最后判经营者赔50万美元。

  武高汉介绍,现在国内在赔偿额度确定上有很大分歧,甚至有人担心,赔得过多,企业可能承受不了。

  政府应出面纠正霸王条款

  要使用我的产品和服务,必须接受我的条件——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迫使消费者接受欠公平的协议。

  武高汉介绍,以前霸王条款主要集中在垄断行业和半垄断行业,但最近在一些非垄断行业也出现了霸王条款,主要表现在,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规,联合企业对付消费者。

  前两年,内地游客到香港旅游时,因人数过多,未能参观

迪斯尼乐园。旅游公司决定全额退款,结果受到了行业协会的声讨,因为行规规定最高只能退20%。某地照片洗印行业协会还规定了当地洗印一张照片的最低价格,并派人骑
摩托车
沿街巡查,看是否有店铺擅自降价。餐饮业规定对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了解,中消协从2003年开始对霸王条款进行点评。消费者提供的8000多条霸王条款中,中消协至今已点评了上百条,而且有的点评了两三年。但结果是,只有其中几条有修改,绝大多数都没改过。这也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

  “减少霸王条款很难,但最大的困难来自政府。”他解释,很多政府官员认为,这是市场行为,应由博弈双方自行解决。如果消费者对霸王条款不满意,可以选择不接受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事实上,市场之手绝不会向弱者倾斜。”武高汉说,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中消协也只有38个人,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些力不从心。而修改霸王条款实际是利益之争,每改一条,将使亿万消费者受益,而经营者的利润就会下降。

  武高汉说,政府部门应及时介入霸王条款的纠正工作,不能坐山观虎斗。否则,中消协再点评几年,霸王条款也难大幅减少。各地人大也应行使监督权。政府部门不作为时,人大应及时提出意见。

  事实上,政府最近几年在消费者维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不够。武高汉举例说,食品安全的标准这两年就修订了8000个,工作量相当大,速度也相当快。但我国关于食品的标准共有16万个,即使一年修订8000个,也需20年才能修订一遍。

  “消费维权需靠政府、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舆论共同努力,缺了哪一个环节都不行。”武高汉说。

  作为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在某次

装修时买了7盏节能灯,但7盏都是坏的。但他选择了放弃。

  “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折腾。”武高汉说,主观上我觉悟不高,同时我的经济条件允许我放弃,对我损害不是很大。

  “这是个负面经验,大家千万不要向我学习。”武高汉说,目前中消协所能做的只是,只要侵害消费者行为不改,就不断点评。只有坚持,侵权行为才可能有所改变,如果大家都放弃,市场经济秩序就乱了。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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