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将有最低保障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16:40 东北网

  补偿款将有“最低保障线”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最低保障制度”,规定被拆迁人或者合法房屋承租人,其被拆迁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且货币补偿的金额低于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最低补偿标准正在制定中。)据权威人士介绍,虽然拆迁人按标准给予被拆迁人补偿,但被拆迁人还是买不起房子,并因拆迁导致贫困、居无定所。《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实行住房最低保障制度”,从而将单户住房面积小、收入低的被拆迁人纳入保障范围。

  权威人士介绍,2005年,哈尔滨市政府出台《关于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给予照顾的具体规定》,设立了被拆迁人最低补偿线——5.5万元。此规定虽然对特困户和残疾人给予了补偿照顾,但对于部分被拆房屋面积小、购房能力有限的被拆迁户来说,缺少扶持。

  案例:道外区危房改造工程中,大批危房建于上世纪50年代前。作为城市的老居民,每户被拆迁户房屋建筑面积只有30平方米左右,按补偿法定标准补偿后,每户得到补偿款只有五六万元,而现在哈市二环以外的多数新建楼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都在3000元左右,二环以内的二手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则多在3000元以上,五六万元根本买不到房子。

  低保户、残疾人 更“照顾”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只要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符合规定标准的残疾人将给予照顾。据业内权威人士说,该条款扩大了照顾范围,体现出政府对社会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关爱。

  近年来,哈市政府不断提高对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拆迁补助标准。2005年以来,被拆迁人最低补偿线达到5.5万元。

  市民热议 “居者有其屋”

  据悉,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在政府信息网上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时,很多市民表示,希望新《办法》让“居者有其屋”。

  市民张新:目前现实状况是被拆迁人权益无法保障。我家住在哈西,马上要动迁了,附近的西典家园的房价涨到快3000了,而拆迁补偿才1650元,补偿价格大大低于新房价格。这几年,哈市房价涨了多少,而拆迁补偿价格又涨了多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最低补偿标准时应多为老百姓着想。

  居民韩秀镇:拆除困难群体赖以生存的房屋,不能完全站在开发商的角度考虑问题,而应以近期闭幕的两会确定的“居者有其屋”为指导,开发建设要充分考虑住房的公益性,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构建

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市民陈先生:我本人是深受违法拆迁之苦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多年以来投诉无结果。目前,开发商在拆迁时没有和被拆迁人达成协议,擅自停电、停水、停煤气,擅自强迁时有发生(如拆迁公司采取在夜晚实行打砸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搬走,给被拆迁人造成了身心伤害)。而派出所接警后,都以无证据无法破案、拆迁公司不知道为由,不了了之。为此,有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 刘 谦    来源: 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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