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允许困难企业以自用地集资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7:08 东方今报

  【核心提示】

  房价持续走高、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全国频频碰壁,曾经被叫停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再次引起了社会关注。

  今年年初,广州市宣称对此类住房“开禁”,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也被普遍看作是对单位自建房的默许。

  而在郑州,昨天,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郑州市体育局危陋住房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已经结束,具体规划正在审批中。这是今年郑州市政府批准的一项新政策: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机械研究所等7家单位的危陋住房被列为改造试点,单位可采取全额集资的办法进行改造,危陋公有住房改造与住房货币化分配相结合,以房改带危改,以危改促房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现状

  单位集资建房,对困难企业留“口子”

  “单位集资建房,只对困难企业留‘口子’。”据郑州市房管局房改督导处处长钱庆奎介绍,从1999年1月起,郑州市就已停止党政机关单位集资建房,困难企业经申报、认定、审核、批准等有关程序后,才能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房。

  按照郑州市的规定,困难企业指“简单维持生产、连续3个月不能正常发工资,或处于停产、半停产、不能生产状态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自有土地指困难企业于2002年12月底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生活用地。企业申报集资建房时,必须同时提交“困难企业认定表”和近3年的

审计报告。集资房建成时,按5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计价出售,职工应缴纳的购房款,比经济适用
房价
格还低,这部分差价,视为职工应享受的住房货币补贴。

  钱庆奎说,企业建房与住房货币化政策相结合,实际是在用土地进行暗补,这样做一方面房屋售价远低于商品房或社会建经济适用房,职工买得起;同时也减轻了企业压力,不用再对职工进行住房货币补贴。

  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分配公开、透明

  “刚搬进来时,感觉屋子太亮,好几天都睡不着。”3月22日下午,66岁的马秀云老人听说记者是去看他们集资建的房子,非把记者拉到她一楼的家里坐坐。

  马秀云老人是原郑州国棉一厂的老职工,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全家人就挤在厂里十几平方米的宿舍里,没有厕所、天然气和暖气,“咳嗽一声,隔壁都会有动静”。2004年,通过厂里集资建房,马秀云老人一家终于搬进了新房,双气、三室一厅110平方米。

  与马秀云老人一起搬进新家的,还有408户郑州一棉职工。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房改办主任武红云介绍,1993年至2004年,单位先后在自有土地上进行了6次集资建房,建成15.9万平方米,解决了2021户职工住房问题。

  据了解,郑州一棉集资建房、分房的文件全部由职代会通过,按工龄、以前住房面积、职称等标准,通过审核、评分、公示三步分房,全部公开、透明,从来没有职工因分房不公闹过事。

  3年解决9789户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

  为防止变相开发商品房,郑州市对集资建房实施全程监督,实行三控,即控供应对象(本单位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控建房标准、控集资标准。

  钱庆奎说,建成的住房,必须出售给单位原集资人员,特殊情况需调整的,要由原集资人员申请、单位同意并报郑州市房改办批准。建房的集资款,要全部存入郑州市房改办指定银行,分次集资的,首次集资款不能低于全额集资款的一半。使用集资款要根据投资计划和施工进度,由企业向郑州市房改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划转。

  据统计,郑州每年的困难企业自建房约40万平方米。2006年,郑州市共批准了郑州国棉四厂等11家困难企业自建房。2004年至2006年,郑州市共批准困难企业集资建房面积为86万平方米,解决了9789户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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