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竞争国家试验新区 力图获更大自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9:5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7日电 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后的国家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争夺,成为了今春“两会”的一个热点。《瞭望》新闻周刊分析指出,其最大的吸引力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了中央的部分职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四大区域板块同时发力争夺“试验区”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四大经济区域的协调发展提到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

  今年“两会”上,来自湖北的38名全国政协委员和42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递交提案和议案,吁请国家在武汉设立国家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中部地区体制机制创新积累经验;湖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建议,将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设立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担当引领中部崛起的重任;来自辽宁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给大会一份名为“关于请求国家支持沈阳沈西工业走廊开发建设的建议”,核心内容是请国家批准这一区域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来自海南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则干脆吁请国务院将海南列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据了解,此前,广东、广西、四川等省也通过不同方式运作,希望成为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试验区”战略价值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许多专家看来就是“新特区”,其意义可以与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经济特区相比。但是,与老特区的本质区别在于,“新特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的背景下建立,因而,完善这种经济模式又需新的试验探索。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一年后,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专家们普遍认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提出和建设,将成为中国下一阶段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担负着探索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区域竞争力的使命。尤其滨海新区的设置,着眼点在于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出发,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鉴于对此的认识,目前高调加入争夺战的省份大多以带动区域发展的姿态表述理由:

  武汉市市长李宪生认为,武汉在全国经济发展大格局中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承接梯度转移的枢纽作用,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极大增强体制优势,为湖北真正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制度保证。

  湖南省政协主席胡彪在向当地媒体陈述湖南“争特”理由时说,在长、株、潭三市进行综合配套试验,有利于打破区域体制机制性障碍,对中部地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先导、示范作用。

  来自沈阳的人大代表则认为,开发建设沈阳沈西工业走廊,是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进而建成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的标志性骨干工程。

  沿海地区的“申新”则更强调自身的区位优势。海南的政协委员则在提案中称,随着新一轮改革进程的推进,需要通过制度创新,焕发经济特区的体制优势。提案认为,海南作为的岛屿省份,既具有地理单元的独立性,又是位于太平洋通往印度洋的主要通道,是中国通往其他大洲与国家的重要出海口,其地理位置和区域优势明显。

  广州则认为,在全国开发区原有优惠政策开始逐步淡化的形势下,加大体制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发展,成为当前面临的必然选择。第三个新区如果能落户广州则是一个好契机。

  同处岭南的广西也将目光聚集到综合改革试验区。作为面向东盟的门户,广西希望在中国与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推出北部湾地区作为祖国南陲的改革试点。

  争夺利益何在

  地方“申新”的热情缘于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示范作用,毕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经济模式改革的助推效应极大,对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争夺实质是对经济“特权”的争夺。以天津滨海新区为例,仅去年一年这里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4.2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4.7%。而基础设施建设则创历史规模最高纪录,全年开工建设了64项工程。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赵凌云说,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受政治、资源、环境、社会矛盾等多种条件约束的新时期,这就要求我们探讨新的发展路径、新的增长模式、新的改革模式以及新型的参与国际竞争的方式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正是为了在新的条件下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展开试验探索。

  尽管目前对于国家第三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否设立、何时设立还是没有眉目的事情,但是,各地争相抬高设立“新特区”的呼声,一方面是大张旗鼓为区域发展造势,另一方面,更是看到了其巨大的政策含金量。许多专家都认为,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的经验表明,一旦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金融、土地、税收、财政等政策上将有很多优惠。

  赵凌云认为,这种新时期下的探索的政策含金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金融政策方面,试验区将拥有更大的金融制度改革的自主权,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推动形成区域金融中心。

  二是土地方面,地方政府将拥有新的政策空间,特别是在实现区域整体规划、连片开发方面,将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广阔的施展空间,从而实现自己的“大手笔”。

  三是拥有一些配套的财政与税收政策,例如设立保税区,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保持城市竞争力,同时还可得到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的支持。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对试验区还会予以专项补助,例如中央财政对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5年内每年给予10亿元专项补助。

  四是实现“大通关”,突破城市发展的局限,为整个区域发展提供融合的动力。滨海新区就承载着“一圈(环渤海)一线(陇海线)”融合发展的强大区域带动功能。

  此外,政府架构上的一些改变也可以在新区展开。比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构设置不必完全和中央的机构设置相对接,试点地区可以减少行政层级的设置,简化审批程序等。另外,试验区的存在也使中央各部门的改革积极性有了施展的空间。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不仅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已经挂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在浦东实行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方式9条试点措施,而且人事部在浦东实行了公务员聘任制,监察部在浦东也实行了电子行政效能监察的试点。(沈翀 皮曙初)

  地方争夺试验新区隐藏政策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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