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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秩序缺失下的制度变形:以国企改革为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6:44 中国青年报
基础秩序缺失下的制度变形:以国企改革为例 以上分析,有助于理解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困境、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及围绕产权改革和改制发生的争论。 近年来引起人们广泛非议的国企改革发生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的低效率问题日益严重,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资产迅速流失。于是,产权改革的思路有时就演变为这样一种极端的说法:国有企业即使贱卖掉,甚至白白送人,也比这样流失掉好,因为至少可以使这些资产得到有效的经营。更进一步的推论就是:国有资产是否被个人瓜分并不重要,因为产权属于谁是不重要的,其对社会的效用(如生产财富、创造就业机会等)才是首要的。在实践中,这种改革思路由于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和利益关系失衡,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弹,不得不被叫停。但问题并没有就此解决。中国国企的问题究竟在哪里?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什么?具体的路径如何选择? 产权改革思路正确地强调了产权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把国企的问题大大简单化了:将企业内部问题完全归结于产权,忽视了不同背景下不同产权制度存在的可能性,忽视了国企的外部环境问题。这样就把作为历史遗产的国企改革本应有的组合性改革方案排除掉了。 这套简单化改革方案的逻辑,集中体现在其所成功营造的国企“冰棍形象”上。冰棍说的最大问题,是把对目前现象的准确概括不加分析地转换为一个一般性命题,在这个命题中,国企成为一只不吃即化的“冰棍”是必然的。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国有企业,有的国家国有企业的比重还不小。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多次用法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成功的国有企业为例,证明国有企业可以是有效率的。我们且不说这个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意义,但至少可以说明一点,在这些国家中,并不存在国企只要不被瓜分掉就会流失掉的现象。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并不注定就是“冰棍”。 由此可见,“冰棍现象”不是任何国家国企中都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而是中国国企中存在的一种独特现象。这说明,中国的国企是一种非常态的国企,换言之,目前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是以一种最坏的国企存在形式存在着。这当中固然有产权的问题,但问题绝不仅仅限于产权本身。 一个被广泛提及的案例可以使得我们洞悉其中的一些奥妙。一名定居海外的原国企老总,他原来所在的国企在国内排位第62位,写了一篇题为《国企老总是比贩毒还刺激的职业》的文章。他写道:如果从捞钱的角度说,做国企老总比毒贩子还快,“谁见过毒贩个人收入有几千万,甚至上亿”?但这个职业的危险性也更大。1995年至2000年间,某市市属一级企业老总的“入狱率”超过50%,毒贩被抓的比例也没这么高。 这名前老总以其亲身经历总结出做国企老总的独特逻辑:要么贪污受贿,要么鞠躬尽瘁。鞠躬尽瘁意味着牺牲,因为经营中有时要惹怒黑社会,管理中有时会惹怒员工(如减员),甚至有时连老婆孩子的生命都要受到威胁,而正当的收入却很有限。实际上,有时你想“鞠躬尽瘁”也行不通,自己“不敢捞”,但堵了别人的财路,最终也没好果子吃。有时甚至你自己不贪,就无法向有关领导送好处,你老总的职位能否保住都是问题。 上例及媒体曝光的许多同类案例,大体可以表明我们目前有些国企是以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在运行,而这种逻辑又产生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与条件之中。本文的目标不是讨论国企改革的模式,而是力图表明,目前为人们痛心疾首的国企状态,已远远超过了产权理论所能解释的一般意义上的“低效率”的范围。而造成这种状态的那些因素,又会反过来扭曲产权思路的国企改革过程,甚至会继续扭曲改制后企业的实际运作。 据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此前的“扩大国企自主经营权”、“实行承包责任制”、“利润分成”等措施的终结。事情很清楚,如果有一种环境使得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瓜分企业资产为自己谋利,任何其他的激励机制就都会失效,因为一般情况下,从工资奖金获得的收益总不会有“化企为私”的收益大。特别是当社会预示了这样一种前景:你将企业经营得越差,你用低廉的价格将这个企业据为己有的可能性就越大时,上述逻辑就会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可以称之为“自证预言”。 在这种大环境下,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根本无法建立起来。出售中小国企的思路,无疑是在这些企业中建立有效“委托-代理机制”思路失败的结果。愈演愈烈的“不吃即化”的冰棍状态,迫使“出售”的改革措施在缺乏必要准备的情况下匆匆出台。 所以在当时的讨论中,我就曾指出,问题的关键是使得国企成为“冰棍”的那个“大热天”。如果是在冰箱中,即使是冰棍,也不会不吃即化。 无论是走产权改革的道路还是走建立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的道路,中国的国企改革都需要在基础秩序的层面创造条件。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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