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乡规划法将加强对规划部门制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8:0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 陈晶晶)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今天在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基础上修改起草的《城乡规划法》(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法将补充进对规划部门自身制约的内容,以更符合社会公共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乡发展已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各地在执行《城市规划法》的过程中也遭遇到不少问题。

  唐凯表示,城与乡的关系需要重新认识,从规划上来说,不应再继续把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割裂开,这样既不符合城乡发展现实,也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城乡规划法》(草案)对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做出了调整。

  他认为,现行《城市规划法》中对规划部门自身的约束和制约非常少甚至没有;对强制规划的内容也仅做了少量模糊的规定,规划部门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一旦发生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手段又比较弱。《城乡规划法》(草案)对这些实际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都做了相应补充和修改。

  他表示,建设部下一步将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加大规划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国家资源的人和事,破坏风景名胜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区以及侵占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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