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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诊急诊医疗费报销结算方式改革的建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4:13 北京政协网
立案日期:2007.01.29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0075 号 案 由: 关于北京市门诊、急诊医疗费报销结算方式改革的建议 内 容: 问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五年多。它的出台意味着本市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基础保障。但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运行五年中,与其他省市实行的医保卡刷卡就医,定点医院门、急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相比,职工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结算方式还比较落后。 分析: 一、北京市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基本程序及存在的弊端 目前北京市门、急诊药费报销程序比较复杂。 首先,医保患者到医院看病会有许多医疗费等单据,把医疗费等单据交到所在单位; 其次,由医保患者企业或社区医保所负责医药费用报销的人员把药费单据录入到电脑程序中,并打印出明细表; 最后,单据上报所在区县的医保机构,经医保机构审核后,按照现行规定比例进行报销。报销后的金额总数返回单位财务帐户上,到帐后由负责医药费用报销的人员列出个人具体明细金额报给财务,最后由财务再支付给患者,医疗费单据报销往返时间长、程序复杂。 如此复杂的报销程序,不仅需要医保患者垫付全部医疗费用,而且还加大了医疗费报销人员的工作量,增加单位管理成本,社会效益不高。 建议: 北京市目前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结算方式已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特别是北京市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已为医疗费报销结算方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因此,建议尽快构建医保医疗费报销结算信息化服务平台,试行医保卡刷卡就医,定点医院门、急诊医疗费联网结算。这样,医保患者可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结算,只交个人应付部分,既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管理成本,又可提高全社会的公共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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