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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4:19 北京政协网
立案日期:2007.01.29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0484 号 案 由:关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的建议 内 容: 问题: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01年建立以来,已平稳运行5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医疗需要不断扩展,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也日趋完善。但是在北京还有部分老年人缺少任何医疗制度保障,大部分的学生儿童保障水平较低,如果他们发生大病,会给整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部分家庭甚至会因病致贫,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分析: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统计,我市到2005年年底,共有常住人口1530万。其中农业户口545万,非农业户口985万。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我市约574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约160万人为公费医疗享受人员,约260万农村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低保、重残等生活贫困人员可以享受城市或农村特困人员的医疗救助。除此外,全市户籍人口中共有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共约250万人,其中约有80万名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婴幼儿自愿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金制度。全市人员中无任何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的主要为25万城镇老年人,20万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另外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少儿所占比例不到总量的50%,2005-2006年度平均报销医药费约为1200元,平均报销比例30%。总体来看,覆盖面和报销比例都偏低。 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本着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按照保大病、保当期现实问题,先将一老一小两部分人纳入医疗保障制度中来。一是设定收支平衡的预算,按照政府补助一部分,个人出一部分的原则分别建立少儿和老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程序纳入财政专户,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强调社会责任,在政府补助上强调市级与区县两级政府共同分担,同时鼓励社会资金的参与,利用社会慈善资金或福彩资金为贫困的少儿或老年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引导大家参保;三是充分考虑城乡协调发展因素,根据北京市大城市小农村的人口格局,为配合新农村建设,在保障城镇一老一小医疗待遇的同时不能拉大和农民之间的差距,财政补助的比例要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比例相一致;四是考虑分步实施,首先建立制度,先将70岁以上无保障老年人、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和原少儿住院互助金制度覆盖范围内学生儿童纳进来,根据制度的运行情况,逐步扩大,最终覆盖所有的无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五是市政府统一协调,由劳动保障部门主导,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从体制、人员编制、机构经费等各个方面予以支持。建立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需要,只有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群策群力,才能创造“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的社会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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