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政府回答记者提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13:20 华龙网

  【华龙网】10:36 提问:我是新加坡联合早报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

  1、上个星期吴蘋说向重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我们想了解上诉的情况。

  2、这个事情拖了这么多年,为什么拆迁的问题这么久没有达成协议,双方的最大分歧在哪里?

  【任忠萍】10:38 关于司法程序,到现在为止,关于吴平申请的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的情况我们到目前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关于长时间协商达不成协议的问题,这个项目是2004年9月实行拆迁,被拆迁人杨没有和拆迁人协商,一直是其妻吴平和工作人员协商,吴平一方面认为协商不充分,另一方面在拆迁人未满足其要求的情况下规避和拆迁人联系,拒绝拆迁管理部门的调解,以致双方长时期无法达成协议。

  【任忠萍】10:38 在补偿安置的分歧要点是这几个方面。

  1、认为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偏低。

  2、房屋安置的具体地点。

  3、要求额外赔偿500余万元。

  【任忠萍】10:39 由于杨坚持要求先谈赔偿,后谈补偿,增大了协商的难度,导致现在没有达成安置协议。

  【华龙网】10:40 提问:我是工人日报的记者,刚才听了黄区长介绍,鹤兴路改造的旧城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按照我们的理解是私人利益让位公共利益,在这次两会上,

物权法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立起来了,同等重要,我想问的是如何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你们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伍修万】10:41 对于刚才工人日报记者提出的问题,我来回答。

  鹤兴路片区是杨家坪最老的旧城区,消防、房屋的安全隐患很严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群众多年以来急切盼望对这个片区进行改造。按照批准的杨家坪商圈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鹤兴路片区改造涉及杨家坪环道、大件路、轻轨、公交换乘站等多项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通过旧城改造,能够及时地消除严重的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对片区的改造,能够解决长期困扰该片区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前面黄区长在通报情况的时候做了说明,有159户居住面积不足35平方米,最少的是8平方米,这个问题长期困扰当地政府。

  通过对这个片区的改造能够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创造更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在旧城改造和整个经济社会建设中,政府和法律都将保护各个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华龙网】10:42 提问:我是新华社的记者,我想问两个问题。

  1、我看到网上在讲杨武居住在孤岛上,我想问他现在还住在这里吗?

  2、我了解双方在协商,目前双方协商的新的进展是什么,吴蘋有没有提新的要求,对原来的要求有没有做让步。

  从网上看,绝大多数网民对吴蘋持支持态度,我看有些网站的投票统计大概有85%的人支持吴平的行为,我想问黄区长,对于这样的状况,你觉得透露了什么社会心态和公众的心理,这个原因是什么?

  【黄云】10:43 3月21日至今,杨武都在尚未拆迁的房屋内。我们非常关心关注。

  第二个问题是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据我们了解,法院仍然在积极地调解,希望通过调解双方在法律的框架下达成共识,妥善处理这个问题。至于他还提出了一些什么具体要求,我们不是太了解。谢谢。

  第三方面,现在网上对鹤兴路的问题有各种评论,我们认为。

  第一,这个事情出现之后,很多社会人士对这个问题的关心,这是正常的。我想通过大家都关注这个问题促进我们政府以及我们的全体公民都能够通过这个事情,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遵法守法,依法行政,妥善处理一些社会矛盾,我想将会是有益的。

  【华龙网】10:46 提问:我是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

  一个小问题是请问局长,我了解,从02年开始,重庆就建立了土地储备的制度,从原则讲应该不会出现这个问题。我想了解一下,在拆迁中是用的另外的规则。我听说这个事情本身不关政府的事,是企业和拆迁户的关系,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些关系在运行。

  我听说最近有一个招商引资非常成功的项目是100多个亿的项目,3个月平整了相当于2倍南坪隧道的工作量,拆迁非常成功,我不知道这个怎么操作的?

  【华龙网】10:47 黄云:这个项目我不是很清楚。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这个是100多亿的大项目,主要的问题是涉及到拆迁、土地供应这一块。

  周波:第二个问题请先到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再提问。

  【任忠萍】10:49 城市房屋拆迁有两个方式。一个是项目的业主自行拆迁,一个是刚才这个同志提到的土地储备项目进行拆迁。

  南隆取得这个土地的时间早,这个项目的实施属于项目的拆迁,不是土地储备项目。所以政府没有介入。整个拆迁过程都是由拆迁人依照拆迁条例的规定持相关批准文件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审核合法后依法拆迁。由拆迁人委托拆迁代表单位具体实施拆迁。拆迁是合法的。

  【华龙网】10:50 提问:我是重庆晨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吴蘋说他们的拆迁是企业和商业地的分歧。我想问,旧城改造都是拆旧换新,如果说旧城改造都是以这个为标准作为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的标准,是不是过于宽泛了。我们在拆迁中如何界定拆迁是涉及公众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这个标准是什么?

  【任忠萍】10:51 任忠萍:城市房屋拆迁不是说有公共利益就拆迁,商业利益就不拆迁,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开发项目还是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拆迁,只要到取得了合法手续,落实补偿安置的资金,安置的房源,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行政机关就会依法批准拆迁人拆迁。

  强制拆迁在国务院和重庆市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行政机关下达行政裁决的限制搬迁期限的内,没有按期搬迁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强拆的行为属于合法行政行为。

  【华龙网】10:52 提问: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如果说在6月10日达成协议之后,开发商和政府、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会不会影响已经拆迁户产生新的矛盾,你们对这个事怎么看待?

  【华龙网】10:53 黄云:我们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双方达成协议,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刚才大家都说了,这个问题既有公共利益的成分,也有被拆迁人利益的成分,也有拆迁人利益的成分,同时还有诸多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是否平衡的问题在里面。所以我们政府的态度、立场就是对于任何利益主体,他的合法的利益,我们政府都要给予尊重和保护。

  第三我们对这个问题在积极地协调,只有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的要求下来开展这项工作,而绝不允许搞暗箱操作,我想只要大家都是在以法律为依据处理问题,就不会造成其他被拆迁人的意见,带来新的矛盾。

  【华龙网】10:54 提问: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

  1、我们在座的记者说到拆迁公司是属于我们房管局的,如果这个属实的话,房管局既是拆迁一方的主管机构,又是裁决机构,是不是合适?

  2、吴蘋说要拿补偿金、赔偿,赔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凭什么要这个钱?

  【华龙网】10:54 邓小如:这个项目是由九龙坡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接受的委托,拆迁工程处是在92年成立的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它的拆迁的资质是经过重庆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评定确认的资质,它是二级的拆迁机构。

  对于拆迁来讲,房地产管理局是作为政府城市房屋的行政主管部门,无论是拆迁公司也好、拆迁工程处也好,我们对他们是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华龙网】10:55 邓小如:第二个是他提出500多万元的补偿,在我们下达行政裁决以前,杨这一户坚持先谈赔偿,后谈补偿。他的确提出500多万。刚才法制日报记者说的这500多万是什么,到底有没有道理?他提出的500多万一个理由是政府93年说的要改造,结果没有改造,我的生意受了影响,所以应该给我赔偿,算下来有400多万。

  【华龙网】10:58 邓小如:我们在座的记者同志都知道,政府的旧城改造规划,什么时候动迁要以拆迁公告为准,不是说政府作出规划,这个地方要进行改造了,就要赔偿。我觉得这个道理一说,大家都清楚。

  还有提出了动迁之后没有经营,要求给予赔偿。另外还要求说,他的房屋上面有85平方米的无证建筑,按照法规的规定,我们补偿的标准是按照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进行补偿。所以加起来就是500多万,加大了协商的难度。

  【华龙网】10:58 任忠萍:我补充的是关于吴平提出的93年以来的赔偿,拆迁公告之前,整个片区的业主也好,单位也好这,都是在正常经营,要求赔偿无法律依据。在违章建筑这一块,拆迁条例明确规定不给予补偿。

  【华龙网】10:59 主持人:刚才黄云同志介绍了拆迁案的有关情况,主席台就坐的区政府的相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和记者感兴趣的问题回答了大家的提问,今天我们新闻发布会的各项议程就暂告一段落,感谢各界朋友的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