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旧事他曾作伪证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7日13:16 法律与生活

  提到高宏伟这个名字,不少沈阳人还会隐约有点印象。2000年的夏天,他曾为一起强奸幼女案作伪证,被民警从法庭上直接带走,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时被依法吊销律师资格证书,这件事在当年轰动一时。

  2000年3月,沈阳市铁西区发生一起奸幼案件。39岁的山东来沈打工人员时某将不满14岁的小丽(化名)先后5次强奸。警方经过调查后认定,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奸淫幼女罪,依法将其刑拘。

  因为时某和所打工工厂的老板关系不错,该老板全力委托其妹妹冯某重金聘请律师为时某做无罪辩护,目的就为“捞 ”出时某。时年34岁的辽宁省新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宏伟受指派担任该案辩护律师。“让被害幼女做一份假证词,证明自己从未与时某发生过性关系,那么这场官司一定能打赢。”令人意外的是,高宏伟想到的竟是用钱收买小丽和其父寇某,让他们撤案。

  很快,高宏伟先找到冯某,当场为其口述一份伪证词。随后冯某极力游说寇某并承诺,只要小丽出具一份伪证就可以得到2000元的报酬。但因为小丽根本不会写伪证,对2000元钱动心的寇某便自己写了一遍,让小丽照抄。这位办案人员回忆,伪证大致内容是,“我年龄太小,不懂事,和一些人发生性关系,爸爸、妈妈知道后狠狠打我,我迫不得已说出和时某发生性关系。时大哥是好人,我和他没有性关系。”随后寇某得的了冯某塞过来的2000元钱。高宏伟立即赶到看守所看望时某,并让其看小丽写的伪证词。

  2000年6月14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某当庭翻供,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证词均是假的。随后高宏伟又趁机当庭出示小丽所作伪证词,并大声为时某辩护。

  法庭在将该案案卷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后,小丽和寇某如实交代做伪证的全过程。与此同时,高宏伟为了防止冯某送出2000元钱被识破,暗中指使冯某务必将钱要回来。

  安排好一切后,高宏伟主动来到派出所,称伪证都是冯某和寇某干的,他是被骗的。可就在他走后,被害人小丽向警方报警,冯某正在她家向她父亲要2000元钱。而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寇某这才打发女儿小丽报案。面对警方询问,冯某承认,伪证就是高宏伟所指使。

  当次日法院再次开庭时,衣着笔挺的高宏伟依旧为时某做无罪辩护。就在法庭休庭时,坐在旁听席上两名警察拦住他,“我们是派出所的,你跟我们走一趟。”没有任何争辩的高宏伟先是张大了嘴,但很快便低头走出法庭。

  律师在法庭上被公安机关传唤,这是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极为罕见的。2000年11月16日,法院判决高宏伟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慈父孝子人生多变的脸谱

  楼道刨锛恶魔被抓的消息一经传出,北方的这座都市着实被震撼了。元凶高宏伟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怎样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他裂变的人格并引起了他疯狂的犯罪行为?在与高宏伟密切接触过的人眼中,他是否是那个凶残得能抡起锤子砸向无辜百姓的“刨锛恶魔”?这些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高宏伟的前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现得很冷漠。“知道他的事儿了,这几天一些朋友给我打电话,我现在都始终不敢相信这些事是他干的。”对于他们的感情历程,她显然不愿意多说,“1990年结的婚,结婚没多长时间就觉得感情处不来,后来越来越没话儿,到1997年的时候我就搬出去住了。1999年他出事了(因作伪证被收审),我回去照看儿子照看了半年,2001年3月我和他办的

离婚手续。1997年分居后我就和他很少来往了,离婚后连儿子都很少去看……”但出了这样的事还是很让她意外。

  自离婚后一直与父母一起居住的高宏伟,在家时俨然是一个好儿子的典范,“孝顺、老实,天一黑就回家,从来不惹事,怎么能杀人?”在警方对高宏伟实施抓捕时,他的父亲表现得异常激动。刑满后没有正当工作的高宏伟一直依靠父母生活,有技术的父亲虽然已年迈但仍在外打工赚钱,因此也就没有太注意到儿子的一些异常举动,甚至儿子把抢来的赃物藏在他们老两口居住的床下,他和老伴儿也没有注意到。至于自家阳台上的那四把锤子,他更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杀过人的工具。“到现在我自始至终都不敢相信这事是他干的。”记者登门采访时,高宏伟的父亲和高宏伟的孩子都在家,打开门,看到记者,老人说完这话颤抖着双手,又把门重重地关上了。

  高宏伟不但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也是一个好父亲。他从来只在白天作案,晚上便在家里悉心照料着自己的儿子。高宏伟通过了难度很大的法律自学考试,因此知识和文化水平不低,15岁的儿子正上初中,与他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每天晚上,都在爸爸的辅导下复习功课。在警方抓捕高宏伟的时候,他的儿子尚不知父亲犯下了如此滔天的恶行,仍少不知愁地在一旁玩耍着,“孩子是好孩子,很天真的样子,让人看着心酸。”前往抓捕的警察说。

  “年轻、稳重、心思细腻,还很有才气。我当时采访他时,也很受感动,毕竟是一位年轻的律师,仅仅是因为一念之差走错了路,只要他能振作起来,重新做人,前途应该是不可限量的,可是没想到啊……”当年高宏伟作伪证案发后,曾对他进行过专访的杨清林记者回忆着当年的一幕,他还是很难相信,高宏伟会是“一号公案”的元凶。

  警方突审嫌犯玩起文字游戏

  嫌犯高宏伟落网后,专案组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高宏伟展开突击审讯。几名参与审讯的民警一个共同的感受是,面对审讯,高宏伟始终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罪行。“看我们很严肃,高宏伟交代得比较痛快,如果我们稍微放松一点,高宏伟马上就改口,对自己的杀人抢劫事实进行掩饰。”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兴辉在审讯过程间隙,曾与高宏伟进行一次简短的对话。“我们是辽宁省公安厅的,你知道自己的罪行吗?”高宏伟眼珠转了转,痛快地回答道:“我知道,自己的罪行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高宏伟一共抢劫杀人作案27起,造成4死23伤的严重后果。在陆续交代的过程中,高宏伟又试图跟主审人员狡辩,“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偶然路过……”

  一名参与审讯的民警说,“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频繁地和审讯人员玩弄文字游戏,但我们掌握了大量而且充分的证据,他注定无法逃脱。”

  由于嫌犯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在警方全力审讯高宏伟一案时,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此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得知高宏伟落网消息后,立即行动。侦查监督处在节后第一天上班首先召开会议,组织骨干力量研究此案。

  从2007年2月27日起,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与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们共同审查案卷,研究犯罪事实,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相关证据。“提前介入体现了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心,我们将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此案,保证该案顺利完成批捕和起诉工作。”沈阳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表示。该负责人还表示,预计在公安机关侦查案卷终结后,警方将会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高宏伟。随后检察机关会对高宏伟提起公诉。

  记者手记:心理专家看高宏伟

  自从嫌犯高宏伟落网后,由于他之前曾是一名律师,所以人们对他人性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从一名律师到一个“ 刨锛恶魔”,从一位慈父孝子到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现实与心理的矛盾,铸造了他人生中的多张脸谱。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心理学研究员张思宁认为,高宏伟属于典型的表演型人格:为达到目的可按照别人的标准去表现自己,比如在父亲面前做孝子,在儿子面前当慈父。他表现的目的是通过努力和付出,得到赞美和回报,对于亲情,高宏伟可以容忍,对于事业和婚姻,则让他无法容忍。

  即使是犯罪,高宏伟也掺杂着表演型性格,“他作案,一方面劫财,一方面向警方、向社会示威——‘我无时无刻都在存在,但你们找不到我!’”

  在我看来,期待回报而得不到回报,铸就了高宏伟的孤独和绝望,而这种孤独和绝望转化为犯罪时,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

  这个“温柔杀手”的故事同时也提出了一个更值得深思的问题:杀人不眨眼的罪犯,并不像京戏中脸谱化的人物那样容易识别。人们应改变过去单纯而脸谱化的思维模式,把眼睛擦得更亮些,以防患于未然。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3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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