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昊田的“高校背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5:51 长江商报
  在新洲警方查明真相之前,谁都未曾怀疑过武汉昊田的能量。因为,在外界看来,它的背后实际上站着令人肃然起敬的——华中农业大学及其昆虫资源研究所,它们与武汉昊田的关联,在整个项目进展中,一直如影随形。

  从2005年7月“昆虫科技综合大楼”开建至今,所有路过此地的人都可看到,大楼的施工外墙上几个蓝色粗体大字赫然写着“建设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昆虫研究所”。

  《长江商报》获取的一份内部资料写着:“武汉昊田公司是与华中农业大学昆虫资源研究所联合创办的,是依托华中农业大学雄厚的科技资源创立的股份制高新科技企业。”

  该资料对22层昆虫大楼还有更为详尽的表述:“公司在阳逻开发区余泊路已征地33.5亩,建设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的‘雷朝亮中国昊田昆虫资源产业化科技大楼’。”

  雷朝亮,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博导、该校昆虫资源研究所所长。

  接受本报采访时,桂新民说:“之所以武汉昊田能引起新洲区重视,主要是因为华农有个教授专门来给我们做报告,说从培育的苍蝇中可提取蛋白质,说这个项目已终试成功,完全可投产,还说这个企业是属于创新型的高新企业。”

  桂至今仍记得报告会场面:“2004年,冯国安来找我们接触时,那个教授就一起过来做了一个报告,教授说他作为专利持有人,肯定想尽快找到资金转化,昊田公司就是一个非常有实力的公司。这个教授还向我们透露,华中农业大学在昊田公司中以技术入股形式,占有20%左右的股份。”

  该教授是否为雷朝亮本人?

  对此,雷予以否认:“可能是黄文老师。”

  阳逻另一参加洽谈的人士说:“大楼选址和领导宴请,雷教授都参加了,还带着整个研究所的老师和学生一起来,他自己不过来时,就派学生过来,给开发区的感觉就是华农要在阳逻建一个昆虫研发基地。”

  武汉昊田的整个项目在2004年才开始与阳逻接谈,2005年就进入实际操作,运作效率很快。在阳逻开发区看来,武汉昊田的背景就是华中农大,它们之间不是简单的合作关系,华农就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者。

  桂新民说:“我们也见过有公司玩空手道骗人,但怎么都不敢相信会有一个大学教授陪着过来忽悠人。一看有华农和教授介入,又是高校背景,而且学校还有股份在里面,我们还能怀疑吗?”

  据记者调查,不仅阳逻开发区“马失前蹄”,而且其他一些长于在市场上摸爬滚打的建筑商,也纷纷在与武汉昊田的接触中“败走麦城”。

  湖北山河建筑公司副总林金安向《长江商报》出示了一份与武汉昊田的正式工程合同,“华中农业大学”作为建设单位,也赫然在目。记者看到,该合同封面为上下排列,主体建设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武汉昊田生物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为:“昆虫科技综合楼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单位为:“湖北省山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05年7月1日。

  “很清楚,连如此正规的合同上,都注明了建设单位是‘华中农业大学’,我们还能不相信吗?”林金安表示难以理解。

  而事实上,据知情者透露,武汉昊田一直就不具备任何研发能力,没有基地,也无实质性物化产品,甚至该公司的办公场所也一直处于变换之中——2006年春节后,公司从汉口解放大道一家洗浴中心,搬至徐东平价凯旋门酒店对面中力大厦13栋的1102室内,该处实为住家。且华农一位参与此事的老师承认:“武汉昊田当时宣称的‘苍蝇蛆蛋白’技术,不过是一个普通产品。”

  教授的角色力量

  不难看出,华农昆虫资源研究所及其负责人雷朝亮,在武汉昊田的一系列操作中,实际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时年52岁的雷朝亮,主要从事植物保护、昆虫行为学等研究,其担任所长的昆虫资源研究所成立于1999年底,属学术研究协会。

  据记者查证,雷与冯国安的实际接触始于2003年。冯乃湖南人,此前为长江二桥下“国宾酒店”承包负责人,后因经营不善负债。此后,冯开始对生物科技产生兴趣,冯最初的想法是要转化雷朝亮所在昆虫研究所的技术,他给雷的印象是,“待人诚恳、雄心勃勃,想做一番大事。”

  雷朝亮评价说:“冯还跟我说,老雷你不要着急,等我弄到资金了,一定投资你的项目。”雷认为知己难得,但冯总是开空头支票,一来二去,雷就开始冷淡冯。

  而到2004年,他们第一次有了实质性合作。据记者调查,当年4月,武汉昊田委托雷朝亮为其研发“几丁低聚糖咀嚼片及其生产方法”技术,以“委托研究”之名给了雷一笔技术转让费。

  雷向记者承认:“昊田的确给了我不到5万的费用。”

  之后,雷经常去冯在丁字桥的租借办公地,每到春节和重要节日,冯也会送水果、茶叶等礼品给雷,在冯感到融资困难时,雷还亲自出面为冯联络。

  雷经常陪冯外出跑项目,不辞辛劳。“有次在外时间太紧,我们就吃快餐,一共才花了20块钱。”雷说。

  4月13日中午,记者在华农昆虫资源研究所内,对雷朝亮进行了采访。

  雷首先表明,面对武汉昊田造成的烂尾楼,他也是受害者,但他承认与武汉昊田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我们是技术入股,所提供的‘蛆蛋白技术’在整个股本金中,占有10%的股份,大约200万。”

  他对武汉昊田以其名字命名昆虫楼并不否认。他表示,当时并未强烈拒绝,只是很奇怪:“为什么要以我名字命名?现在想起来,他可能是想借我提高声誉吧。”

  建筑施工合同上为何将“华中农业大学”列为建设单位?

  雷回忆说,当时冯国安征求过他的意见:“我觉得也不合适,但考虑到冯很想撮合这个事,就没怎么具体阻拦。”

  既然雷声称与武汉昊田并无实质性合作,那他为何要参与武汉昊田与3家建筑商的招标和合同签署活动呢?

  一家涉案建筑商向《长江商报》披露,在2005年与武汉昊田的一次关键性合同谈判中,会见地点被安排在“华中农业大学交流中心”进行。该人士清楚记得:“当时的会议地点就在一楼会议室,由雷朝亮教授亲自安排,他说了很多代表学校和这个工程很有保障之类的话,中午我们还共进了午餐。”

  对此,雷并不否认:“会议室是我安排的,但工程招标的事,我只出了面,没有具体表态,都是老冯在谈。”

  对外界盛传他和武汉昊田有技术转让资金往来的说法,雷朝亮予以否认,他只承认2004年间有关“几丁低聚糖咀嚼片及其生产方法”的一笔费用。

  记者追问:“据了解,当时这笔数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并未按规定上缴学校。”闻听此言,雷朝亮一时语塞,屋内一片寂静。但4月24日,雷突然打电话告诉记者:“当时这个钱,是给了具体项目负责人黄文,只有她清楚去向。”

  记者随即电话采访华农食品科技学院的黄文老师,黄表示:“当时我在研究所读博士后,所有钱都是雷教授直接经手,真要查完全可查清楚。”

  “科技成果转换的非正常操作”

  武汉昊田案发后,让有关部门在调查中深感震惊的是,华中农业大学对其昆虫研究所和博导雷朝亮参与武汉昊田的一系列活动,竟毫不知情。

  华农校方一位人士说:“学校根本就不清楚具体操作,只是个别机构和教授的个人行为,听说几年前签过一个意向协议,但都是雷教授单方面提供的材料,具体部门并不清楚实情。”

  记者在华农数次调查,果如其言,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华中农业大学及其植物科技学院中,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和领导,能真正说清雷朝亮与武汉昊田的合作情况,“我们也没有委托过任何教授,到阳逻盖什么昆虫科技大楼”。

  雷的操作,一直在封闭状况下运行。雷所在单位、华农植物科技学院院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雷朝亮和武汉昊田的合作以及资金情况,院里也不清楚。”

  这位负责人感到很无奈:“昆虫资源研究所,是雷朝亮在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组织,财务和对外事务都相对独立,学院不是很好管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学校有明文规定,任何教授和机构,只要和外界发生技术成果转让中的协议和经济行为,都应如实上报学院和学校。”该负责人说。

  在该校计划财务处,记者查到了以上文件。华中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学校科技处负责全校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在第8条还规定:成果持有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而这些规章制度需求合作的社会单位并不了解,为科技成果转换的非正常操作留下了空间。

  华农科技处一位负责人认为,该事件的实质并非偶然,它体现了学校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科技成果转换中的非正常操作,“学校对外转让科技成果有非常严格的限定,先要经过学校

审计处审计,再经过科技处审核,每一条都要认真推敲,特别是涉及具体金额时。”

  该处副处长秦长平也分析认为:“外界普遍对高校有关科技成果的转让程序,缺乏必要的了解,这也是一些不正常操作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4月24日,华中农业大学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学校一定要严肃查处,这种事不仅影响了学校声誉,也败坏了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风气。无论是机构还是教授个人,都不能各自为政地转化科技成果。”

  针对来自各方的指责,雷朝亮也有自己的看法:“作为武汉昊田和冯国安的朋友,我帮他把项目做起来是很正常的事,有关部门应有自己的判断,不能说有昆虫研究所和我介入了,就导致大家上当受骗。我也是受害者,这只是个偶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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