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将成立城管分局保障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6:00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婷婷)昨日,本报独家披露“武汉专职警察将进驻城管防暴力抗法”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对这一做法的合理性提出异议。武汉市城管局拆违清障处处长、武汉市查违办副主任袁建梅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专职公安的进驻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城管队员,而是为了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在发生冲突时,公安也同样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城管执法离不开公安支持

  为何会组建一支专门的公安队伍协助城管执法?袁建梅说,以往城管部门组织大型拆违和其他活动时,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常遭遇暴力抗法,执法队员生命经常受到威胁。而且城管是一个综合执法,需要公安等部门的支持”。

  袁建梅解释,今年武汉市初步打算是在市、区公安部门内部单列执法编制,抽调公安成立专职的城管保障队伍,派驻市、区配合城管部门的综合执法。“这支队伍专门负责查处在综合执法过程中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或暴力对抗的事件,受公安和城管局两个部门双重领导,日常工作主要是配合城管执法活动。”

  “武汉并不是第一个建立城管公安保障机制的城市。目前,长沙、广州等十几个城市都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城管公安大队,效果很不错,武汉市也有必要建立一支这样的队伍。”袁建梅说。

  同样维护老百姓权益

  针对部分市民担心公安进驻城管后帮助城管维护了权益,但无人保护老百姓权益的问题。袁建梅解释,城管本来就是在维护老百姓利益,查处占道经营、拆除违建都是为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了极少数人的私利。而且公安执法是只对事不对人。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公安一样会维护普通市民的利益。

  “例如拆违时,有的市民要跳楼、有的要打人,也可能和城管队员发生冲突。公安去现场维持秩序,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不对或者和市民发生冲突,公安一样要处理。对老百姓也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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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警方将成立城管分局

  本报讯(记者 季冬)为处置拆违中的抗法事件,武汉市将抽调公安,成立专职的城管保障队伍。记者昨从有关方面获悉,武汉警方将成立城管分局,其机构设置及人员调配,类似于武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该分局成立后,将有专门的警力配合城管执法,对协助城管执法的管理将更加规范。

  武汉市城管局称,城管在拆违过程中,常常遇到抵触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每次遇到大规模的拆迁,武汉警方都会投入了大量警力协助城管,维护现场秩序,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据称,这样做的好处是为了防止暴力执法。目前,因为城管人员不足,城管招聘了很多没有执法资格的协管员,发生了很多暴力执法行为。警方成立城管分局将解决这一大难题。也就是说,在城管执法中,投入更多的执法人员,确保城管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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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担负七个方面行政处罚权

  长沙市设立了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支队,城管公安支队,城管执法支队与城管公安支队合署办公。长沙市

芙蓉区也相应地成立了城市管理局,下设有综合执法大队。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与城管公安大队合署办公。城管公安大队协同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在执法上,长沙市2000年6月起正式施行了制定《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相对原城管执法队伍,新的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最大的特点是:国务院法制办授权后,做到了有法可依,担负了原市政、环卫、规划、园林、绿化、交通、环保等七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执法大队广泛开展各项整治任务,综合执法工作深入了国务院法制办授权的各个方面,在市民中树立了威信,在职能部门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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