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有三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6:00 长江商报

  

  ◎查处占道经营,城管无权没收小贩的占道物品

  ◎查处违章建筑时没法处理暴力抗法人员

  ◎夜间渣土执法时,城管队员只能拦截违规车辆,并对其劝阻,但没有权力扣押车辆

  众说

  人大代表刘长河:执法要做到以人为本

  “城管执法不在于有没有警察,关键是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对专职警察入驻城管,武汉市人大代表刘长河一针见血地说。

  警察入驻城管有法可依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秦前红认为,城市管理需要加强。城管队员在拆违等情况下遭遇暴力抗法,没有处置权确实给执法带来了难度。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来处理暴力抗法事件。城管队伍中成立专职城管保障队在其他城市也有一些尝试。

  秦前红说,目前武汉市出台的一些法规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要在城管队伍中成立专职城管保障队,但是规定执法部门可以联合执法,成立专职城管保障队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把握一个度,那就是要文明执法。” 秦前红说,如果出现执法不当,很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目前执法队员遭遇暴力抗法时没有处置权,拥有处置权后,必须要有依法执法的意识,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形式。秦前红还举例说,像占道经营,是应该要管理,但是他们同时又是解决就业的一种方式,处理这样的事情要审慎。

  秦前红建议,成立专职城管保障队后,相关配套制度必须要跟上。要对执法的权限、执法范围等做出相应规定。

  执法要做到以人为本

  武汉市

人大代表刘长河认为,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关键是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多年从事人大工作的刘长河说,自己也了解到一些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的事,出现这种情况多数是城管内部的工作没有做好,一些城管队员在处理问题时简单粗暴,前期工作没做好,或者是执法不公平、透明,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只要讲清道理,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会配合的。” 刘长河认为,城管执法不在于有没有警察,关键是要把握好度,要做到以人为本。

  本报记者 王荣海

  摊贩郑先生:执法须有“度”

  某些摊贩态度蛮横,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保不准会有暴力事件发生。警察的保障将会使执法的难度减小,某些违规现象减少,应该得到鼓励。但有一点,必须要有个“度”,分清孰是孰非。

  城管队员程传忠:可减少执法冲突

  成立专职城管保障队有好处。如果城管执法时有警察在场,涉及拆违和占道经营的市民就可能有所顾忌,不会当面抵抗。同时,即使发生了冲突,有警察在城管执法现场可以减少流血冲突,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在执法过程中,多数人都是比较支持和配合的,都能理解执法人员的做法,但是也有个别人因为涉及个人利益问题,对执法队员产生抵抗情绪。作为城管执法者,还是要提高自身的执法方法,改进工作方式。包括执法的方式、执法的语气都要人性化,不能简单粗暴,要体现出执法队员的形象。

  政法教授黄勇:谁合法保护谁

  不仅要保护城管员,要是普通群众是合法有理的,但受到了侵害,警方的这个队伍也要保护群众。警方担负着维护整个社会治安的责任,不仅要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同样也要保护国家的每个公民。如果城管队员是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受到侵害,那么警方应该保护城管队员。反之,若城管队员没有依法办事,并因此使得普通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候,警方的这个保障队就应该站出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了。

  如果警察的位置能够摆正,那么对城管和百姓来说,都是件好事,但不是治本之策,关键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促使其依法行政。

  本报记者 王荣海 王娟

  网友

  网友热议? 有赞有弹

  昨日,本报报道《武汉将派专职警察进驻城管防止暴力抗法》在网络上引起全国各大网站网友讨论。截至昨晚9时30 分,在新浪等网站上都有近千网友参与评论。

  网友表示,现在执法难不单单是城管执法上难,别的部门也难,暴力抗法的事件也不单单出现在城管执法部门一个地方,比如说税务部门也遇到暴力抗税,工商部门也有暴力抗拒检查的,那么这些都应该设立这样的警察机构吗?

  多数网友认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可能还是协调、对话、疏导的事情,是一个合法利益得到公平而及时补偿的问题,是一个理性执法、人道执法的问题。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种做法可以考虑,因为它维护了大多数守法市民的利益。

  本报记者 张鲲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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