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股祸水出自“预算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6:45 《廉政瞭望》杂志

  □文 王炯木

  陕西潼关县工商局利用“风水宝地”乱罚款发横财、把潼关搞成“鬼门关”的丑闻犹在耳际,江西多个县市多个执法部门雁过拔毛的新闻接踵而来。

  福建货物运往湖南、湖北、河南、陕西、甘肃等中西部省市,必经江西,但福建货车在江西频遭举报。原来,江西工商等执法部门设立线人,采取线人盯梢、抄牌、举报,公安和高速交警配合拦截、工商部门查处的连环操作手法,逼货运公司出钱,被拦截的车辆少则被罚款1.5万元,多则4至5万元。

  其实无论是潼关的乱罚款,还是江西的众执法者与线人联手敛财,都决非一时或一事的孤立个案,说到底都是钱惹的祸。

  那么,这个钱是什么钱呢?掌管政府“钱袋子”的

财政部门把它叫作“预算外资金”,意即它游离于政府财政管理之外。所谓“预算外资金”,是政府的非税收入,它依仗国家的职能所取得;但是它又没有进入国家财政的笼子得以有效管理,因而它是部门的一块肥肉,单位要豪华、要奢侈、要超编,甚至头儿想腐败一把的时候都靠它;它还是政府的一个“痒点”,尽管为法律所严禁,但地方政府往往顾虑执罚执收部门的“积极性”,含含糊糊之中多是对既得利益的默认;它还是财政管理的软肋,加强其管理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第一个文件起,法令多多,从专户储存、预算调控,到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措施不少,可遗憾的是现实依然如此。

  利益驱使下的执法是危害社会的恶之源。从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不分青红皂白的现代野蛮“剪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权力淫威,是“不交罚款肯定走不了”的逻辑语境。种种执法经济衍生的乱象,也让我们看到了行政行为的扭曲,执法目标的倒置,公共权力的错位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搅扰,而其丑陋的病灶就在政府的“预算外”。

  事实上,预算外资金与任何一个社会中人的经济利益和生存质量息息相关。政府部门本来应该提供公共产品,“预算外资金”的存在却诱使他们打着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幌子,最终提供的却是公共灾祸。——许多社会乱象的背后是“财纲”的失范,国家机器的规范运行须依仗于财权的绝对统一,政府预算就应该是铁板一块。否则,公权“创收”难以绝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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