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企图超越规则办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7:57 法制日报

  企图超越规则办事 被害人都有被害性

  那么,那些学识不低、阅历丰富的人,为何这么容易就上了骗子的当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对此的解释是,“被害人都有被害性”。

  王大伟告诉记者,凡是诈骗案件,骗子一定是利用了被害人的某种“痴心”。大多数利用的是一般人的“钱痴”,还有些人则是利用了被害人的“名痴”,总之,利用的一定是被骗者最脆弱的一点。

  对此,李玫瑾也认为,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犯罪之前,一定会对被害人的心理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被害人的弱点,例如喜欢什么、害怕什么、需要什么等等,然后再趁虚而入,搭建骗局。

  据介绍,在近来发生的冒充官员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攻击”的弱点多集中在买房、找工作、办理入学等社会焦点问题上。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廉价房屋、好工作、好学校等资源都还处于稀缺状态,竞争非常激烈,而这些恰恰又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很多人就想到了要通过“关系”获得竞争优势。

  “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是分不开的。”李玫瑾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官”代表着很多的权力,能够帮助人们实现理想,因此人们往往对于官职有着强烈的向往,进而变成非常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办事走关系甚至发展成为了一种社会“潜规则”,从而也就给“骗子官员”们留下了行骗的空间。

  李玫瑾认为,归根结底,还是我国社会的诚信建设不到位,很多高学历、地位显赫的人都对诚信问题缺乏明确的意识,想超出社会规则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事实上,往往是不遵守社会规则的人容易成为上当受骗的被害人。而且,在“骗子官员”们设下的骗局中,都是被害人主动请托,即试图“违规”在前,因此很多情况下也是有苦说不出,不到最后骗子露出本来面目都难以从骗局中脱身。

  本报北京5月14日讯

  编后

  把“骗子扮官行骗屡屡得手”作为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受骗者复杂的心理“暗箱”,那就是,大多数人太把官当回事,让人钻了空子。

  在封建社会,官员常自诩“父母官”,是朝廷的代表。而今天,人民当家作主,官员本应是国家公务人员,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仆人”。可许多人脑子里还保存着封建思想,对“官”盲目迷信。骗子抓住受骗者的这种心理,何愁“大事不成”?

  更有一些人心术不正,不走正途,总想着与官员拉关系,以便可以轻松地升职位、找工作、捞钱财。所以即使面对骗子,也自作聪明地以为抱上了“大树”,放松了对骗子身份真伪的鉴别。

  受骗者的这种迷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官”这一招牌的含金量很高。而这种含金量则来源于权力———缺少监督的权力。

  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本应是很明了的原则,在现实中,却往往会走样。原因就在于少数领导干部将手头的权力变为私器,不仅自己能用,亲戚朋友都能借用。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使得部分官员手中的权力可以不受约束。在这种社会潜规则的掩护下,骗子们自然可以放心大胆地行骗。

  对此类诈骗案件,一般人都仅仅停留在谴责骗子行径、嘲笑受骗者“活该”的层面上。然而,这不仅仅是骗子和受骗者之间的事,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思索,作为社会的一员,自己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应该做些什么,让“冒充官员行骗”这样的荒唐事不再上演。

  相关链接

   近年破获的冒充官员诈骗案

  ◆2007年4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对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某部少将级副部长、大校级副局长的付春山、刘新平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付春山有期徒刑7年;判处刘新平有期徒刑5年。

  现年64岁的付春山和51岁的刘新平均系社会无业人员,两被告人经人介绍相识后,为获得非法利益,购买了伪造的军官证、信笺以及肩章、军服等物品。两人在2005年至2006年间,先后在上海、福建、海南、湖北、广西、广东等省(区)市,接受他人请托,由付春山冒充少将级副部长、刘新平冒充大校级副局长,去十多家政府部门机关进行招摇撞骗,共获取好处费230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的彭恩志唆使朋友冒充副省长的秘书,谎称可以办理采矿证,顺利骗取“办证费”180万元。2007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恩志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成都的彭恩志没有正当职业。去年1月中旬,彭认识了某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两人熟悉后,彭恩志吹嘘,他可以办理到矿山开采证。随后,他让庄某冒充副省长的秘书,顺利获得朱某的信任,以替朱某办理矿山开采许可证为名,先后多次收取朱某办证费用共计31万元。

  去年2月底至3月初,彭恩志又认识了成都另一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吹嘘自己能办理矿产资源采矿权证,顺利骗取了马某的信任。此后,彭恩志以收取办证费用为名,先后两次收取马某150万元。

  ◆号称认识

财政部某司长和中国银行行长助理,可向安徽某公司投资一个亿的姚建国,骗得该公司百万元巨款后逃之夭夭,前不久,姚建国及其同伙被判刑。

  ◆江苏省南通市的4个农民,自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间,假冒中国

证监会和其他部门领导的名义进行疯狂诈骗。2006年6月,4人被批捕。

  ◆2003年,河南省焦作市农民崔某谎称自己是中央某部委领导,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多名事主钱财近四百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崔某用400万元现金分别购买了别克、中华、赛欧、丰田子弹头等4辆中高档汽车。

  ◆2003年3月中旬,60岁的北京老汉肖某假扮原中央某部委高官对山东某大集团进行诈骗,肖某谎称可以从政府部门引进2亿元人民币给该集团。随后,以需要活动经费为名,肖某从该集团诈骗人民币20万元整。

  ◆至2003年2月案发,张龙恩共非法募集社会资金353万余元。51岁的重庆市忠县石黄镇石峡村农民张龙恩,虚构编造某领导要集资承包工程和购买忠县至成渝等地客运线路牌及垫江县汽车站等事实,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在该县忠州镇和官坝镇向居民筹资。所获巨款,除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外,其余用于归还以前所欠债务、买汽车、买房、包养情妇、经营等。

  ◆2002年10月,一对只有小学文化的夫妇,在两个多月内,冒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中央部委领导等职务,先后对甘肃、内蒙古、云南、海南、山西、陕西、江苏、四川等省(区)市的20个单位进行诈骗,共计作案20起,诈骗现金55.5万元。最终两人在四川诈骗时被识破,栽在警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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