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称起诉时尚集团已超越个人恩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18:19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杨东晓

  新世纪:从你的妻子原小娟被确诊患有癌症到接到时尚集团不再续聘的通知,中间的过程是怎样的?

  项立刚:小娟被确诊患有胃癌是2006年7月7日,时尚集团得知这个消息,大致是7月10日。这天,小娟在网上告诉了她的同事。她的领导得知此事也在10日左右。2006年12月26日,小娟接到不再续聘的通知。通知是通过MSN告诉她的。

  新世纪:接到不再续聘的通知后,原小娟有什么反应?

  项立刚:她当时是惶恐和失落,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马上就把博客个人简介改为“待价而沽”。我也不是养不起她。但她是有独立精神的人,希望自己能够做事。

  新世纪:当时是否想过起诉?

  项立刚:开始想得不是很多,因为首要的问题是治病。“时尚”让我们把医保转出去,我们确实不知道往哪儿转、怎么转。3月5日,小娟给领导写了封长信,后来领导同意暂时不转出医保关系。但我已决心起诉时尚集团。

  新世纪:原小娟去世后,你和时尚集团有过几次联系?

  项立刚:头几天集团没有任何人联系我。4月22日人事总监参加了在告别仪式,那天时尚集团来了不到10人,而全国各地喜欢小娟博客的网友来了几百人。24日,我完成小娟的心愿,给集团领导送去了她的书,并告知我要起诉。27日,他们送来了小娟的稿费、抚恤金和同事捐款。我不接受,双方从下午5点一直坚持到晚上11点多,后来我们都退一步,捐款我收下了,封存起来。但我没收抚恤金。因为这确实不是钱的问题,是精神的问题。

  新世纪:决定起诉的目的是什么?

  项立刚:我做这个事情,虽然与时尚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我觉得在这个社会转型期,一些事情需要法律化。经过市场化的过程,很多人已经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但社会没有为这些人提供应有的保障。我们以前没意识,现在有了这方面的意识。这时候需要有人站出来提出这个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

  新世纪:网民留言中大致有两种意见,支持的声音占绝大多数,也有不同的声音。他们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分别是什么?

  项立刚:支持的人中,第一种是喜欢小娟的人,他们喜欢她表现出来的那种热爱生活的态度;第二种是认为时尚集团的做法不妥;第三种是对社会保障感同身受的人。

  反对者中,除了少数人外基本也都是善意的。比如出于一种爱护,“你把孩子带好,不要做付出无回报的事”。

  新世纪:你希望成立“原小娟基金”?

  项立刚:中国缺少民间基金会,有些事情不能全推给国家。如果能成立的话,我的想法是,我做监管外,时尚集团也出人做监管。如果我有100万,癌症病人也帮不了几个。法律援助是一方面,另外,我想到对高危人群做筛选。

  新世纪:你在博客上称,你对“时尚”的起诉已经超越了个人恩怨,上升到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层面上。为了这个目的,你都做了哪些工作?

  项立刚:找好律师,和他们充分沟通。组织讨论会,请媒体、人大和法律专家一同探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这种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通过讨论影响人大,影响立法。

  新世纪:律师对诉讼的成败有什么看法?你与时尚集团有没有另一种解决的可能性?

  项立刚: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认为没有希望胜诉。也不是没有和解的可能性,重要的是一定要产生社会影响。即便不起诉,我也会组织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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