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雄电站违法建设冲走农民近万平米果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18:51 《法律与生活》杂志

    通讯员/吴春平 本刊记者/朱章树根

  青田县高市乡雄溪村位于浙江省的西南部。

  2005年9月,浙江省瓯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经过相关部门立项在该村建造外雄电站。可是,有关人员向本刊反映,这个原为带领农民致富的好项目,却因为部分人的违法行为,给当地农民带来了重重苦难。

  建电站,农民重归贫困

  陈国平,一个几代都居住在雄溪村的朴实农民,祖祖辈辈都是以种田为生。可是自从2005年以来,原本丰衣足食的生活却变得困窘起来。

  “2001年,为了走上致富的道路,我在下铁山和殿门前两处开垦了17600平方米果园,种植2000多株果树。随着果树的丰产,生活渐渐有了好转。可是2005年,政府和电站一纸文件,在没有丈量和征用的情况下,就将我殿门前的8000多平米园地强行挖毁,建造大坝。”提起建电站,陈国平一肚子的委屈,“我在下铁山还有9600多平方米的果园,电站没有进行征用补偿就让坝水将它冲毁,他们还扬言说‘我就是不征用你的果园,让水冲掉好了’。”

  为此,陈国平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在雄溪村,记者看到一片破旧的工棚横亘在村口原来的粮田上,私拉的电线和胡乱堆放的柴火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住在简易棚里的村民陈老汉告诉记者:“这就是外雄电站毁田的‘成果’,这块地原来是我们村最好的粮田,有40多亩,本来不受建电站影响的,可是电站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这里倾倒弃渣毁坏粮田,还在上面搭建了工棚,又以3000元的高价出租给我们这些搬迁户,却向上汇报说进行农田整理。不仅如此,他们同时还挖毁了村民集资建造的三条机耕路,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劳动运输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电站违法,谁来监督?

  外雄电站的建设是否如雄溪村村民所说是违法建造?

  记者查阅到一份《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浙土资信复核[2006]56号》意见书。该意见书明确答复:2005年9月,浙江省瓯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动工建设。至核查时,该公司非法占用青田县高市乡雄溪村集体土地226.7523亩。2006年4月11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并于2006年5月28日将此案移送青田县公安局。陈老汉告诉记者,这份意见书还是他们多方上访的结果。2005年12月3日,村民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要求调查处理外雄电站违法毁坏粮田、道路,严重侵害农民生存权的紧急报告》后,国土资源厅给出了这样的答复。可是,这以后就没有了结果,电站依然我行我素,照旧毁田施工,也不见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罚。陈老汉愤怒地说道:“我们村所有的粮田都惨遭毁坏,子孙后代靠什么来生存呢?”

  外雄电站的违法行为谁来监督?被毁田后,雄溪村村民生活又如何保障?本刊将予以密切关注。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5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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