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禁止吸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02:00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樊未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今天联合发出通知:“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还要求校内不得有烟具和烟蒂。

  5月31日将是第20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创建无烟环境”,北京市今天公布的校园控烟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控烟范围。通知指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校园控烟范围包括教学区、办公区、会议区、图书馆、文体活动区以及生活区等所有公共场所。

  据了解,北京市还要求教育系统要拒绝烟草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任何赞助和活动,校园内也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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