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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粮食局建粮神殿将被拆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01:37 新京报
案例 兰州财政局违规扩建办公楼 未办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据通报,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地处繁华商业中心,将办公用房与职工住宅合建,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组织施工。且办公用房和集资建房面积与项目批复面积严重不符;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严重超标,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建设成本过高。 2007年5月,甘肃省委决定给予当时分管财政的副市长陈冬芝党内警告处分。 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兰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增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此外,另3名有关负责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兰州市已决定将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收回。 追访 办公楼划拨财政局市建委租用 已纳入兰州市国有资产序列管理 对于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被通报一事,昨晚兰州市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并不觉得突然”。 记者证实,今年4月间,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就对市财政局办公楼做出处理意见,要求核清面积和产权,全额交市房管局造册登记管理,纳入全市国有资产序列管理,由市房管局负责将该办公楼划拨市财政局和市建委共同承租使用。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兰州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综合楼集资住宅楼的面积、成本、集资金额和分配范围进行测算和审核,特别是住宅楼体建设资金、土地、地基等应分解分摊的资金,以及其他应当由住户承担的资金等,要全额计入住宅楼的造价成本,依法审计和决算。“对于住宅部分,居住者被要求补齐差价。” 案例 晋粮食局建“粮神殿”歌功颂德 挪用资金建宾馆用于旅游接待,该局局长被免职 据通报,山西省粮食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省永济县五老峰,以修建粮食系统“培训中心”为名,违反审批程序,挪用国家粮食储备库资金修150万元,并组织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出资540万元,建用于旅游接待的“云峰阁”宾馆,工程造价690万元。由于季节原因,“培训中心”每年仅能营业6个月,亏损严重。 此外,该局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在宾馆附近修建“粮神殿”,在殿中为个人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并将各省(区、市)粮食部门负责人的题词刻在石碑或牌位上,与神像一并供奉。 2007年4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追访 “粮神殿”将被拆除 粮食局工作人员表示,尚在研究处理此事 昨日,对于山西省粮食局被通报一事,该局一名干部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粮神殿”他只去过一次,“还是挺遗憾的,”他笑称,没有去好好参观一下“粮神殿”,就要拆除了。 据介绍,山西省粮食局的员工属于公务员编制,一个处级干部,所有收入加起来也不超过2000元。“跑到那里建培训中心,不知道领导是怎么决策的。”这位干部介绍,这个粮食系统“培训中心”建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永济县五老峰境内,离省城有300多公里,粮食局的干部也只是偶尔开个会去过一次,不少员工连见都没见过。 对于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志信被免,这位干部介绍,他听说不光是这个“培训中心”和“粮神殿”的原因,还有其他方面的经济问题。 “我们上午刚开了个会,讨论这个事。”对于现在的处理情况,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还在研究怎么处理这件事,目前不准备对外公布任何情况。 案例 忻州煤监局接受资助建豪宅 办公楼面积人均255平米,原局长等多名责任人受处 据通报,忻州煤监局违规筹集建设资金建造办公用房,其中向被监管的国有煤矿企业借款209万元。按照编制内人数计算,人均面积达255平方米。此外,该局现有监察车辆10辆,其中有4辆为接受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资助63万元购置。 2007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党总支书记贾世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副局长智毅党内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巩安库行政记过处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忻州煤监局决定将向国有煤矿企业筹借的209万元基建款和接受4家国有煤矿资助的38万元购车款全部归还给有关企业;责令忻州煤监局搬出该办公楼,并对该办公楼予以拍卖;对超编制配备的4辆小汽车予以拍卖。 追访 煤监局目前在外租房办公 忻州市安监局人员称,煤监局已搬出违规建设办公楼 昨日,记者致电山西忻州市安全监察局,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属于煤矿局管理,与忻州市安全监察局并不相干。但据他透露,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已于今年3月底搬出了违规建设的办公大楼,现在外租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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