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免费师范生不签协议取消录取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3日16:38 红网

  红网6月3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胡力丰) 教育部直属5所师范类高校今年在湘招收331名免费师范生。省教育厅昨日出台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已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须于7月23日前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领取并签订协议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协议书由市州教育局招生办统一于7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确认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转送录取学校。按志愿被录取而不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取消其今年的录取资格。

  2007年,教育部直属的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5所师范大学在湘招收331名免费师范生,其中文史类106名、理工类168名、艺术类44名、体育类13名。免费师范生实行先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再由考生在入学前与学校和省教育厅签订协议书的办法完成录取工作。

  省教育厅明确:今年文史、理工和艺术类师范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招生,6月9日至12日填报志愿,7月9日至10日录取;体育类专业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6月27日至30日填报志愿,7月13日至18日录取。填报志愿前,要使考生知晓免费师范生的有关政策和协议书的内容。作者: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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