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5月天气未达标被山西省环保局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21:09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4日电 (记者陈忠华、晏国政) 山西省太原市因在5月份仅完成二级以上天数17天,4日被山西省环保局通报。

  在山西省环保局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环保局副局长刘四龙说:“5月份,晋城市和吕梁市全月都是二级天,而太原市二级天数仅有17天,为全省11个重点城市中的倒数第一。这种情况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太原市作为全省的龙头和窗口,环境保护工作应该走在全省前列,但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其他城市的工作力度已经明显加大,太原市无论从执法力度、整治措施、整改效果等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还有差距。”

  山西省环保局4日通报称,今年1到5月份,全省11个重点城市共实现二级以上天数1227天,比去年同期净增275天,涨幅28.89%。5月份,11个重点城市共实现二级以上天数29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6.07%,但太原、朔州等四个城市完成天数同比减少,太原市的降幅达到26.09%。

  据山西省环保局分析,造成太原市二级以上天数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5月间陆续开始的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翻修、扩路等施工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有效抑制扬尘污染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对道路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没能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从而造成了颗粒物污染程度的加重。

  据介绍,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太原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道路施工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按规定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的施工单位下达整改决定,限期完善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对道路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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