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代身份证严禁收加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03:17 东方早报

  早报讯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程中,借办理快证、加急等业务,收取加急费、照相费、快证费等费用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向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除上述收费外,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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