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日军遗留化武受害者赴日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03:36 哈尔滨日报
齐齐哈尔日军遗留化武受害者赴日诉讼
  当地时间昨晚20时30分,本报记者(左)、受害者代表陈荣喜(中)、中方律师代表一行4人乘坐MU271航班从北京抵达东京成田机场。日本律师团律师李楼(右)到机场迎接。

  本报东京专电(记者 薛明 慕海燕)昨天,齐齐哈尔“8·4”事件毒气弹受害者代表陈荣喜、雷雷(化名)及中方律师抵达日本东京。6日,“8·4”受害者诉日本政府案将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开庭。本报作为此事件国内唯一随访媒体特派记者随行采访。

  据了解,此次开庭,齐齐哈尔“8·4”事件受害者将向日本政府提出5项诉讼请求:一、要求日本政府承认“8·4”事件的侵害事实,并对受害者作出真诚的道歉;二、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者提供医疗保障;三、要求日本政府努力实施对化学武器受害者中毒疾患进行根治的医学研究;四、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者实施劳保待遇,为受害者子女提供在成长发育过程中适宜的教育、就学援助等生活保障;五、要求日本政府积极向中国政府提供有关侵华战争时期日军关于化学武器的制造、配备、使用等相关资料,以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受害者代表陈荣喜对记者说,诉讼日本政府的目的不是为了索赔,什么样的赔偿也无法还给受害者健康的身体和正常的生活。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从根本上解决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问题。

  今年1月25日,齐齐哈尔“8·4”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漏事件的48名受害者及死难者家属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据中方律师罗丽娟介绍,2003年发生的齐齐哈尔“8·4”事件之所以到今年才提起诉讼,

  是因为此前受害者在中国战争受害者赔偿请求案件律师团(简称日本律师团)的支持下曾多次赴日与日本政府交涉,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对战后遗留化武问题的受害者提供长期的生活和医疗保障。但是3年过去了,日本政府至今没能做出有诚意的答复。依据日本现行法律,如果受害者再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诉讼时效就将过期。

  2003年的齐齐哈尔“8·4”芥子气泄漏事件发生以来,本报对此给予充分关注,并一直跟踪报道相关事态进展。日本律师团几次到齐齐哈尔调查取证,本报都随行采访,跟踪报道。

  ●新闻链接齐齐哈尔“8·4”事件

  2003年8月4日,在齐齐哈尔的一处建筑工地,挖掘机从地下挖出5个铁桶。随后,5个铁桶被河南农民李贵珍收购,卖到了废品收购站。在废品收购站,李贵珍将铁桶拆卸,将桶内的油状液体倒进了门前的水坑。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调查证实,这5个铁桶里的液体,是当年侵华日军遗留在中国的被称为“毒气之王”的芥子气毒气。毒气通过废品收购站和建筑工地沙土两个途径在齐齐哈尔市蔓延,致使当地44名百姓受害,其中伤势最重的李贵珍死亡。

  芥子气属糜烂性毒剂,它的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分解,可几十年保持毒效,对人体的会阴部、腋下、脖子皮肤影响最大,还可能诱发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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