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校炒作“高考状元”将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从今年9月1日起,重庆市的学校如果公布考生成绩、名次,炒作“高考状元”,校长将被处分。这是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简称条例)规定的。

  条例规定,9月1日起,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的成绩、名次等信息。重庆市各学校如果擅自公布高考、自考等考试成绩和名次,将涉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学校顶风而上,比如炒作“高考状元”,情节严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将获相应行政处分。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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