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考评卷教师违规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19:13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5日电 (记者刘云伶)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日前明确表示,为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在评卷过程中,对违反纪律、差错较多、不负责任的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将随时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据了解,山西省今年高考评卷工作仍将采用分科设点、分别评阅的办法进行,客观卷评阅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主观卷评阅工作由设点高校具体负责。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评卷人数由各设点高校确定,有关高校和中学要推荐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3年以上的现任教师参加评卷,评卷教师相关材料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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