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调高外籍家庭佣工规定最低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3: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六月五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宣布,香港外籍家庭佣工的规定最低工资将由六月六日起调高八十元(港元,下同),即由每月的三千四百元增加至三千四百八十元。

  新的工资水平适用于所有在今年六月六日或以后签署的雇佣合约。

  特区政府定期就外籍家庭佣工的规定最低工资进行检讨。在厘订规定最低工资时,政府会考虑香港的整体经济和就业情况,包括相关工资和物价的变动,以及劳工市场情况等一篮子的经济指标。

  发言人说,在今年六月五日或以前按当时规定最低工资每月三千四百元签署的合约,如果在今年七月三日或以前送抵入境事务处,该处也会处理有关申请。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雇主如支付少于现有雇佣合约列明的工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三十五万港元及监禁三年。雇主可选择给予外籍家庭佣工高于规定最低工资的薪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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