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高考30年大事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3:03 竞报

  1977年12月10日恢复的高考,考试办法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试办法,文理分科。

  1983年—1985年 招生“双轨制”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

  1985年,又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由此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就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

  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是减少高考科目的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共4门的方案。同样是在1985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工作。

  1996年—1999年 涨学费+扩招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到1997年高校全面并轨,学费年增长幅度达到了30%到50%。到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免”培养的师范专业也实行了收费上学,标志着招生并轨改革的落幕。

  1999年高校开始扩招。这一年比1998年扩招了55.1万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招生规模最大的一年。

  1999年12月18日,教育部决定2000年1月19日-21日在北京、上海、安徽三地市进行春季高考的试点。一年两次高考也让更多的人圆了自己的大学梦。

  2001年—2006年 人性化转变和港校参与竞争

  2001年4月2日,教育部宣布取消高考考生年龄和婚姻限制。

  2002年,高考考期从过去的7月7日、8日、9日三天,改为7月7日、8日两天。

  2003年,香港高校第一年开始内地自主招生。发展到2006年,23:1的录取比例使港校招生在内地尖子考生中掀起了不大不小的高潮。

  2003年,北京、上海两地试行高考自主命题,到2006年的高考考场上全国共有15个版本的高考试卷。

  2003年,为了消除炎热天气给考生带来的发挥失常的隐患,高考第一次从酷暑7月提前到6月进行。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邓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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