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每年接待200多个内地考察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9:40 南方都市报

  反贪“零容忍”为师内地

  香港廉政公署每年接待200多个内地考察团

  1997-2007 香港点解

  □采写:本报记者 虞伟

  “香港胜在有ICAC”,这句话在香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香港的法治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独特的机构。回归十年后,香港仍是全球的“反贪典范之都”。长期以来,香港廉政公署(ICAC)以执法、防贪和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成功控制贪污顽疾。回归以来,两地经贸关系日益密切,针对伴随出现的跨境贪污案件,廉署与内地不断深化合作,畅通跨境取证的通道,成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近年来,有内地人在香港身陷贪污泥潭,廉署也已经注意到两地合作反贪的重要性,在打击的同时亦积极开始预防工作,避免更多人误入歧途。

  合约制招聘员工反腐

  成立初期,廉署人员工作没保障

  张松达自豪的说自己是半个内地人,可11年前,他还不会用普通话说“可乐”二字,对内地也很陌生,甚至不知道内地有反贪局。10年来,张松达一直是两地合作反贪的关键人物。他是廉署执行处总调查主任、内地(行动)联络组主管,专门负责与内地联系,安排两地反贪人士跨境取证。

  1996年之前,张松达一直是廉署的一名侦查员。1975年,那年他28岁,源于“对贪污的痛恨”,抱着“一定要予以铲除”的信念,放弃了做飞机修理方面的工作,报考廉署,从14000多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贪污非常严重:考驾照要给教练和考官的中间人送钱,请消防队救火要先给钱,开饭店办执照也要先送钱,警察则更是到处收黑钱,庇护非法场所。政府机构上至高官,下至基层工作人员,同流合污,市民饱受剥削,申诉无门。直到1974年2月15日,高度独立的廉署正式成立,它直接对香港最高行政长官(当时为香港总督)负责,向贪官敲响了丧钟。

  成立初期,办公条件比较艰苦,没有拘留室和辨认室。张松达白天在外面调查取证,晚上就要回单位看守疑犯,“最忙的一周才睡10个小时”。当时民众对廉署能否成功治理贪污持怀疑态度,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廉署人员工作没保障,是否会认真工作。廉署采用合约制招聘员工,合同期限为两年半,可以续签。合约期满就不再享受公费医疗,也没有退休金。月薪与

公务员差不多,合约期满后,工作达标就可获得一笔酬金,相当于两年半总收入的25%。

  张松达和同事专心投入工作,一开始就突破了很多大案,主要是政府部门的贪污案件。1976年侦破了九龙交通部贪污案,16人被捕。司机只要贿赂这个团伙,就可以获得一张不被罚款的特别标签,贴在挡风玻璃上,就可以畅通无阻、任意违章。廉署强有力的工作,让那些收惯了黑钱的警察大为恼火,1977年10月8日,超过2000名警务人员纠集在一起游行,抗议并冲击了廉署,形势一度失控。张松达坦诚地说,当时警察手中持有武器,还真有点担心,幸好没能冲进廉署。直到1975年11月5日,港督发表特赦令,决定对1977年1月1日前的轻微而又未立案的贪污行为既往不咎,这才平息了风波。

  廉署通过执法、防贪和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不久便成功控制贪污顽疾。谈到成功的经验,廉署首席联络主任李程宝娴详细解释了三个部门的职能:执行处,通过严厉执法,打击惩治违法舞弊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令贪污分子“不敢贪”;防止贪污处,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减低贪污机会,令有贪念的人员“不能贪”;社区关系处,在社会中持续提倡反贪意识和个人操守,巩固廉洁文化,同时针对贪污风险较高的主要行业,度身定造防贪教育计划,令所有人都“不想贪”。

  回归以来,香港保持了廉洁,总部位于德国柏林的非政府反贪组织“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显示,香港一直列入世界上最清廉的地区之一:1997年,香港在52个地区中排列第18位,2006年在163个地区中排名第15位。

  回归前的反贪合作

  新华社香港分社作为中间人,转达协查信息

  1987年,香港的经销商收受贿赂,将理应卖到香港的汽车却运到海南省出售,因为当时内地汽车售价更高。这件跨境贪污案件给廉署带来了挑战,不去内地取证,就无法将疑犯绳之以法。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人潮、资金、货物、资讯川流不息,促进香港繁荣的同时,也滋生种种跨境作案的机会,廉署早就开始了国际司法合作,进行跨境取证合作,但遇内地合作还未有先例。

  按照以往海外取证的经验,只需要同相应国家的司法部门联系,以便求得协作。可当时两地交流存有障碍,怎么交流,同哪个部门联系,廉署一直无所适从。无奈之下,请新华社香港分社转达跨境取证的请求。幸运的是,不久就有了回应,内地检察院协助寻找证人,廉署人员前往海南顺利取证。

  差不多同一时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也有一个案件,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请廉署协助寻找证人。这两起案件合作之后,廉署和内地检察院均意识到了跨境取证的重要,双方在1988年设立了“个案协查计划”,但需要新华社香港分社作为中间人,转达协查信息。回归前,两地往来尚未密切,双方需要协查案件还不多,1988年才只有6起,当时张松达查案20年,也没公派来过内地。

  1996年10月,廉署意识到香港回归之后,两地的各种贸易往来必会越发频繁,跨境贪污的数量可能有所上升,于是设立了内地(行动)联络组,张松达被任命为主管,这一干就是11年。1996年底,张松达第一次有机会公派来内地,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做交流,他这才知道“原来内地也有反贪局”,他这次还在酒桌上出了“洋相”:吃饭时说要喝白酒,他还以为是白葡萄酒,一看白酒他就慌了,之前他从来不喝白酒。内地喝酒第一杯就要干杯,喝下去后,呛喉咙,想吐出来也不好意思,只能捂着嘴巴。

  不到一年,香港便回归了,之后两地协查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回归第一年,张松达说“协查案件的数量比往年总和还要多”,2003年已升至106起,截至2006年底,廉署人员共到内地300多次,会见约500名证人,内地来港500多次,会见了900多名证人。在合作中,廉署成功打击了跨境贪污犯罪,将不少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包括香港一家上市公司主席,夸大了在内地企业的盈利。

  协查案件增多让张松达倍感压力,因为这条通道对双方反贪工作有巨大的帮助,稍有不畅,就会让一些贪污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不过令他欣慰的是,双方合作一直运行良好,张松达高度赞扬内地对这个合作的重视,提议设立了粤港澳个案协查座谈会机制,从2005年开始每年定期举行。

  通缉周正毅拘捕黄宏生

  在内地不是什么大问题,在香港就可能触礁

  2003年11月,廉署实施了一个代号为“虎山行”的行动,派出近百人来到创维集团的香港办事处采取行动,拘捕了创维数码的10名人员,其中包括主席黄宏生、3名执行董事、1名财务总监、1名前董事、1名雇员以及2名助理。12月1日,创维主席黄宏生以及创维执行董事黄培升被指涉嫌于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与另一名人士串谋盗窃共9张从创维的银行账户签发的支票,涉嫌金额为4800万元。

  创维数码是内地的知名企业,2000年在香港上市,黄宏生是业内名人。此次廉政公署调查内地著名企业家,也引发了香港和内地的关注。内地证券人士私下议论,廉署指控的罪行实际上就是内地所谓的挪用资金,这些事如果在内地A股市场来看,不是什么大问题,类似的大股东挪用资金时有发生。但创维数码上市的地点不是在上海或深圳,而是在香港,遇到了廉署就注定要触礁。

  除黄宏生外,2005年9月13日,号称“上海首富”的周正毅也被廉署正式通缉,指其在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期间,收购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时,与同伙涉嫌不诚实地诱使该公司股东接受较低的收购价。廉署发布通缉时,周正毅正在内地监狱服刑,他于2003年被上海的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操纵股价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廉署称,两地的反贪合作目前仅限于证人,并不涉及疑犯移交,这个问题,香港特区政府正在与内地进行磋商。不过执法当局会根据法律,不论疑犯的背景,若他逃往境外,必定会申请全球缉捕。

  回归以来,香港吸引了内地诸多企业到香港上市和经营,廉署同时也把目光对准了这些老总。可是,这些内地商人并不是非常清楚香港的法律,在内地,商人不在反贪部门管辖之列,但在香港,廉署不仅仅针对政府部门,私营机构也在管辖范围之内。在香港,公司职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同样构成贪污,是一种犯罪行为。跨境商人了解法律成了必要,为此,廉署开始了防贪教育。早在1995年,廉署已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合作编制指南,向跨境商人介绍两地反贪法例,并于1998年更新。目前,廉署正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合作编制新一辑的《粤港营商法律指南》,预计可在年底或明年初推出,让两地商人加深对两地反贪法例的认识。

  零容忍

  受贿案涉案金额最少的才10元钱

  伴随着商人南下的还有学生潮,武汉的陈静混在这股潮流中,2006年9月去了香港,在城市大学数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可三个月后,她就被廉署拘捕了。她担心一门考试课程通不过,把1万港元现钞放进了老师办公室的信箱,事后发邮件给老师,希望预先得到试题。最终老师和校方向廉署举报,陈静被捕,后被法院判处入狱6个月及充公1万元贿款。而在内地,从未听过学生向老师贿买试题被判刑,行贿者被判刑的也很少。但在香港,贪污包括行贿和受贿,行贿同样受到法律制裁,处罚力度与受贿处罚的力度也是一致的。电影《2046》拍摄的时候,有一个娱乐记者为了进入拍摄现场拍照,塞给门卫300元港币,结果被判入狱三个月。

  香港实行的是零容忍,不管金额大小,只要是贪污,就要一查到底。这与内地行贿1万元、受贿5000元才构成刑事犯罪不同。张松达经办的无数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少的才10元钱。80年代初期,一名无证小贩见警察走过来,送去一块黄色的东西,以求免遭罚款。这一幕正好被正和女友约会吃饭的张松达看见,他去问小贩,“警察有没有给钱?”小贩说没有,他又追上去问警察,警察也承认没有给钱。张松达确认警察是在受贿,按照法律规定有权搜身,但考虑到警察身着制服,当众搜身有点不合适,就让对方自己从口袋里掏出了黄色的东西。他这才知道是块价值10元的手表,最后该名警察被法院定罪,罚款了5000元。

  陈静一案中,辩护律师解释,陈静犯罪是因为不熟悉香港法律。但法官认为这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并指出被告所犯的行贿罪严重,影响很坏,必须判处即时入狱。而在内地,不懂法、初犯、未遂、主观恶性小都可能获得更轻的处罚。陈静此案的发生,廉署也高度重视,今年9月,将对新入学的非本港学生进行廉洁教育,介绍香港的法律。

  如果这位老师不举报,陈静也许就不会被抓。而她的这位老师面对贿赂,“除举报贿赂,我别无选择,即便师生之间也不会有私下处理的可能”。廉署接到报案后,安排老师约陈静见面交易。当天中午,陈静接过老师给她的试题、答案和答题簿,正在抄写第一道题答案时,被附近埋伏及假扮顾客的廉署人员拘捕。这位老师也是一名内地人,1984年浙江大学力学系毕业后赴英国、加拿大

留学,1995年进香港城市大学任教,但香港的廉洁文化已经深入他心,这跟廉署有效的防贪教育有关。

  香港回归前夕面对民众部分的担心,廉署打出了一则广告:“97绝不是贪污的借口”,香港市民绝对不能接受60年代贪污猖獗的风气,廉政公署更加不会容许,香港胜在有ICAC。

  廉署的防贪教育也从娃娃抓起,按着不同年龄的需要,推出“度身定造”的德育培训计划。针对幼儿园及小学阶段的儿童,于1999年自行创作卡通人物“智多多”,透过小孩最喜爱的动画及小故事,以活泼形式灌输公平公正、守纪律等价值观。

  内地官员对廉署兴趣浓厚

  廉署专设部门,负责与内地反贪机构的经验交流

  香港作为“反贪典范之都”,廉署成功的经验一直吸引内地反贪人士,早在80年代,就开始有内地官员学习考察廉署的经验。1989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仿效廉署经验,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反贪局。1996年,廉署社区关系处更是设立一个国内关系组,负责统筹与内地反贪机构在防贪教育工作方面的联系,为内地官员做廉政讲座等,平均每年接待200多个团。现任首席联络主任李程宝娴2005年就任此职不久,就前往北戴河,给内地监察系统600名官员讲课,授课时间只有3个小时,但内地官员对廉署兴趣非常浓厚,一下子就提了30多个问题。李程宝娴发现,内地官员对廉署已有了较深的了解,问题都很专业。

  5月22日至26日,张松达在福建省给150名反贪局长介绍廉署的工作情况,他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内地交流,但每次来都有新的收获。这次他发现内地同行个个都是精英,都具有本科以上文凭并通过

司法考试,超过廉署招聘职员的学历要求。“办案会不会遇到阻力,有人来打招呼,走后门?”这是内地反贪人士爱问张松达的问题。他说办案20多年,从未遇到阻力,更没有人来打招呼,“如果有人敢打招呼说情,我们就依法采取行动”。

  廉署在调查方面的权力可以说非常广泛的,调查员可以行使拘捕贪污案件疑犯的权力而无需拘捕令,以前有权收缴嫌疑人的旅游证件等以限制离境,甚至可以根据其“内部常规”经首席调查主任批准就进行窃听,现改为基于公众利益,经法庭批准或者由行政长官签发授权令。廉政公署完全独立,直接对香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在人事管辖和任免上,不属于政府的公务员系统,廉政专员拥有完全的人事权,在行政经费方面,在政府的预算中另立单项支拨,其他各级政府官员都干预不了廉政公署的“经济命脉”。

  今年2月,张松达已满60岁,到了退休年龄,可廉署继续让其留任,他为自己能为两地反贪继续工作感到很满足。

  香港回归系列报道博客:

  http://blog.sina.com.cn/ndsd

  图:

  廉署调查人员正受训了解拘捕疑犯的程序。

  廉政公署今年12月启用的新大楼。 (图片由廉政公署提供)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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