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体育局:徐翠娟的问题不可能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16: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市体育局:徐翠娟的问题不可能解决
徐翠娟在冠军领奖台上

深圳市体育局:徐翠娟的问题不可能解决
全国山地自行车锦标赛获奖证书

   从今年2月起,记者十几次试图联系深圳市体育局局长蔡明远采访,一直到现在,记者始终未能如愿。每次致电蔡明远,蔡均以“要出国考察”、“开会”、“在工地上忙”等理由推托。

  5月30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蔡明远见面。蔡在电话中不耐烦地说:“炒作徐翠娟有什么意思?我看这篇稿就不要发了。前段时间,有一家小报的记者来采访这个问题,我警告她不要发这篇稿子。我说,你敢发这篇稿子,我就找到上面去。”

  蔡明远称:“徐翠娟在山西就是退役运动员,她欺骗了我们体育局。”记者问:“你能不能安排时间接受采访?”蔡明远回答:“太忙。有时间再说吧。”

  市体育局有关领导———

  她的问题不可能解决

  接到徐翠娟的材料后,记者随后来到深圳市体育局。该局党委办林主任、科教处处长郭苏淮和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李志林一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林主任表示,就徐翠娟的事情,局里去年8月份就收到过她的投诉,局领导也非常重视,局里也就这件事情正和信访办沟通。徐在1997年8月从山西省体校被吸收为山西省自行车队正式运动员,同年12月办理了待分退役手续,2001年正式领取了退役费和安置费。当时的深圳自行车队是一个业余队,后来将它挂靠在了业余体校,让他们管理。而体校对学生是不包分配的,出路有三条:一是运动成绩好的上到省一级的队;二是文化成绩好的考上大学;三是自谋职业。因为参加省运会必须具有深圳户口,而学生是调不进户口的,因此将她以运动员的身份调了进来,这只是为了审批而已,并不能说明她就是运动员。她也不是自行车队队长,只不过她年纪比较大,就让她带队。自行车队解散后,她要求体育局和体校帮忙找工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领导们把她介绍到

高尔夫球会工作,这在体校的学生中也是没有先例的。

  至于她说的奖金问题,按照惯例,参加综合性的大型比赛、省运会以上的才有奖金。2002年省运会她拿了第一,我们是发了1万元奖金给她的。她的颈椎病,是和她长期参加运动训练是分不开的,并不是来了深圳后参加训练才引起的,这也是运动员的职业病。局里承诺给她报销一次住院费用(但她一直没有来报),并承诺她如果今后发病可以到体校的医务室进行免费治疗。

  对于记者最关心的运动员安置问题,林主任表示,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现在体工队都有几十个等待分配运动员,体育局正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深圳市退役运动员安置办法》正在讨论论证,已经报到了市法制办。但运动员的安置办法也仅仅是对正式的运动员,体校的学生是不入此列的。所以徐翠娟也就不存在退役安置的问题,对于她的要求,体育局是无法解决的。

  李志林副校长表示,省运会是个很低档的运动会,主要是青少年参加比赛,参赛的也都是以业余运动员为主,专业运动员极少。省运会的目的不是拿金牌,主要是为省队选拨人才。真正有水平的是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徐翠娟算不上是一个很优秀的运动员,她来深圳时就已接近20岁,没有多少潜力了,让她来也就是为了打一届省运会。她的问题能解决吗?如果给她解决,这个缺口一打开,就会有无数个“徐翠娟”会找回来。象她们这种运动员的安置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要改变这种体制,得让国家体育总局先改,只要有政策,我们下面改得比他们(体育总局)还快。那时候的李教练自己的工作关系都没有解决,怎么可能给她解决呢?再说教练的承诺不代表组织,而且也无从考证。

  郭处长表示,徐翠娟的问题是个老问题了,体育局和体校在对待她的问题上还是很负责的,给她安排了工作,省运会获得金牌也发了奖金,因为省运会不是一个高水平的运动会,1万元的奖金在省运会这个级别来说是最高的了。

  全国缺乏统一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退役运动员四成未安置

  马拉松世界冠军艾冬梅迫于生计变卖奖牌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据报道,中国目前每年有超过3000名运动员退役,其中至少有1000人失业。

  国家对于退役运动员的安置一直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的政策、法律法规。据《新京报》的报道,目前较常见的主要是“买断”后自主择业,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这其中“金字塔”效应充分体现:国家队队员运动员退役后,要么继续当教练,要么回省队,即不存在国家队队员退役的补偿问题。而地方运动员在广东、上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湖南等奥运夺金大省退役后的保障显然要比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好,这些都是客观事实。

  实际上,国家体育总局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运动员基本权益的保障工作,先后制订了多项措施加强和改进运动员保障工作。2006年,还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体育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通知》,与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体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初步构建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保障有力”,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及个人共同负担的保障体系。以“伤残互助、医疗照顾、退役安置、学习资助、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运动员保障政策与经费支援平台已经初步建成并初显成效。

  而这些政策显然满足不了退役运动员的实际需求,去年底《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邹春兰面对《通知》却高兴不起来,她提出质疑:“我为什么不能享受退役运动员社保?”得到的答复是:她由于退役较早,而且已经拿到了所谓的“买断费”,因此无法享受这个针对目前现役队员的政策……

  中国一直比较认奥运冠军和全运会冠军。奥运冠军是国家的“脸面”,全运会冠军是代表着各地方的“脸面”,得到的奖励无疑更多,运动员的出路无疑更好。而一般运动员由于长期从事单一专案的训练,自身的“求生”能力太弱,许多退役运动员文化水平低,社会交往能力低下,劳动技能更无从谈起,无论是就业还是读书其基础都成了问题。

  (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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