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6类物品允许带入考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17:49 北京晚报

  高考在即,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注意把握好入场时间和交卷时间。

  据介绍,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其他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点,不能参加该科考试。此外,今年教育部修改了考生最早交卷时间。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据了解,考生可以带入考场的物品主要有6类。一是准考证;二是答题用笔,包括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黑色签字笔。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英语科II卷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千万不要弄错;三是2B铅笔、橡皮,其中2B铅笔是填涂答题卡的必备用具,作图时也要使用;四是直尺、圆规、三角板等作图工具;五是手表;六是戴眼镜的考生不要忘记带上眼镜。

  此外,考生还要注意,有些物品千万不要带入考场,否则会触犯考场规则,构成考试违规和作弊,这些物品包括:一是各种无线通讯设备,如手机等;二是电子存储设备,包括计算器、文曲星、电子辞典、随身听、mp3等;三是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修改用具;四是其他不宜带入考场的物品,如文字材料,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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