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维护了香港稳定繁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3:4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6月6日讯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今天在香港基本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说,香港回归祖国10年来的事实充分证明,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是维护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基石。

  陈佐洱指出,基本法是一部全面、准确、系统地把“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化的法律文件。基本法坚持了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体现了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体现了坚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从而使“一国两制”方针获得了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形式,保证了中央政府对港政策的明确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他强调,基本法的制定表明“一国两制”方针绝非权宜之计,中央政府对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是诚心诚意、坚定不移的。无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建工作中,还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央处理涉港各项事务的过程中,基本法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和准则作用。

  陈佐洱指出,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使特区政府保持了高效率运作,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法律地位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央政府对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负有重大责任。特区成立伊始遭到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中央政府及时宣布人民币不贬值,坚决支持维护港元的联系

汇率制。当非典肆虐香港时,中央政府无偿向特区提供大批抗疫药品和器材。为帮助香港经济走出低谷,中央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支持香港发展经济的优惠措施。

  陈佐洱指出,基本法为香港开展对外交往、扩大国际影响提供了广阔空间。10年来香港特区已加入了200余项多边国际公约;与134个国家或地区互免签证或落地签证;2008年香港还将举办北京奥运会马术比赛。近年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还与香港特区政府密切合作,在印度洋

海啸、南亚海啸等3000多起涉港领事保护案件中及时提供帮助,切实保护了香港同胞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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