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上访案件出错领导需出面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郑州6月6日电 记者邓红阳 在河南,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不再是软任务和临时性工作。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在今天召开的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非正常访案件工作会议上强调,河南省委政法委已决定把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作为今后平安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和奖惩的力度,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也要把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与“一把手”的政绩挂钩。

  李新民表示,对办案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属于工作态度问题的,要主动向当事人道歉,取得群众的谅解,有些要由公安局长、法院院长亲自赔礼道歉,有的要由政法委书记、甚至是市委书记亲自出面赔礼道歉。对有执法过错、继续坚持错误,拒不纠正的,要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严肃查处,确认有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要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政法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对回访中发现的隐瞒案件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逐案进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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